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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00426-002

主題:

是否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6 12:28:57

留言人:

民眾

留言內容:

員林南昌東路賣安全鞋 門口停車格長期被店家自己占用 不准別人臨停機車,店家每每口氣不善阻止停放機車。 員林南昌東路9~13號 三戶人家長期將自家機車停在黃線內 以阻止別人在他家門口臨停 若臨停擋住門口每次都會被以惡劣口氣驅趕 請教是否有涉嫌違法 是否可以稽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0年4月26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南昌東路9至13號前常有機車長期占用停車格案,本分局將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臺端如有其他交通改善建議,請隨時與轄區員林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6-001

主題:

交通違規不舉發-闖紅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6 09:12:38

留言人:

楊昌育

留言內容:

案件編號為"20210406060"不符告發要件相關規定(檢舉單檢舉違規位址欠缺明確)。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已明確告知地址_田中鎮_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路路口,卻無舉發是何原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關於您110年4月26日上午9時12分許,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不舉發-闖紅燈』1則,經查本轄田中鎮並無中山路二段與民生路口,如有疑問請洽本分局第五組聯絡電話:04-8756906,感謝您的來文,敬表謝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6

主題:

交通違規告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3:12:2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民眾因闖紅燈違規、民眾超速被測速照相機拍照,而被警察開單告發,但民眾若向警察求情不要開單勸導,是否會違反相關規定,而警察雖然有開單告發,但是並非開闖紅燈行為,而開其他違規行為、沒開單告發,該行為是否觸犯刑法第213條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圖利罪,而紅單民眾是否一定要簽名,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1、相關法規未規範民眾求情之行為。 2、員警查獲交通違規案件,同意改開較輕處罰規定罰單,使違規人得以減少罰鍰額,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 3、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紅單)係用以告知受通知人該違規舉發之相關事項,民眾簽名僅為簽認收受,與違規裁罰無涉。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425-005

主題:

修理車輛未安裝好行駛道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54:1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修理汽機車,但零件尚未安裝好,並不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而行駛道路是否會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汽車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至第20條各規定項目未予修復者,禁止行駛於道路。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425-004

主題:

靠右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51:05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分隔島旁交通指示牌(靠右行駛),是否指所有車輛必須靠右不可以靠左,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依據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64條規定,靠右行駛標誌係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需「靠分向設施之右側」行駛。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3

主題:

留言板意見送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49:23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有時候到意見留言版留言,按驗證碼及送出時,速度會很慢,是什麼原因,以及有時候不會出現圖片驗證,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經測試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功能,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成案,會出您所述狀況,通常為網路連線狀況,包含第三方驗證機制的網路連線狀況,本局將由業管單位持續精進,以提供更便利的警政服務。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5-002

主題:

地下涵洞開啟頭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5 22:47:1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經過高速公路下涵洞、一般道路地下道,例如國道一號彰化交流道,若未規定開啟頭燈,是否可以自行選擇開啟頭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1項第5款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0-1條規定,僅針對行經公告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強制開亮頭燈,未有禁止開亮頭燈之規定。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留言序號:

1100425-001

主題:

被簡單處理了嗎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1-04-25 12:17:52

留言人:

蔡先生

留言內容:

4/21泰和所偵辦的恐嚇、毀損案,警案發地200公尺處逮捕8名嫌犯且持有兇器,為什麼不是現行犯?雖不是犯罪實施的當下或犯罪後的短期間,但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明顯可被懷疑作為犯罪者。這不就是準現行犯嗎?嫌犯說是受人指使,有交代清楚嗎?筆錄做一做嫌犯各自回家!該串供的都串了!嫌犯的推罪之詞員警拿來質疑被害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您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感謝你對本案的關心,本案本分局依法通知犯嫌到案,全案偵辦調查中,因涉及刑案偵查不公開,請靜待司法調查程序。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平安喜樂。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員李淑惠。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4-002

主題:

檢舉轉角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4-24 14:14:56

留言人:

林先生

留言內容:

昨天到北斗地政出停車場時差點和左方來車相撞,因爲左邊轉彎處違規停放一台灰色汽車車號7887WG,導致出大門的人看不到左方來車,行駛地政路經過北斗地政或右轉進北斗地政的人也完全看不到來車,嚴重影響視線及交通安全,真的超級危險,希望貴單位能加強取締這個轉彎處的違停車輛。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北斗分局知悉了解及加強取締違規車輛;另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424-001

主題:

0933848471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4-24 10:36:43

留言人:

林上榆

留言內容:

彰化民生地下到彰美路81號前的紅綠燈4月修兩次 但是號誌設定跟原本不一樣造成上下班都塞車 原本前後路段都是同時紅 同時綠 現在設定時間不一樣造成左右來車都塞在一起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上榆君您好: 您於110年4月2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縣彰化市彰美路1段77巷口號誌不同步1事,本局業於110年4月27日調整完竣。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03963分機30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應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21】頁數【25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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