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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00512-002

主題:

機車優先車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12 16:05:3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道路機車優先車道,是否只有機車腳踏車可以行駛,其餘車輛不行,另外大型重型機車是否可以行駛,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2-001

主題:

交通違規信箱驗証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12 14:32:43

留言人:

徐仲緯

留言內容:

交通違規檢舉沒有信箱驗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轉請交通警察隊了解及參酌辦理;另建議您如有所述之疑義,可逕向本局交通警察隊(04-7228037)聯繫反映或電子郵件(traffic@ms1.chpb.gov.tw)傳送,員警受理後會儘速為您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1-002

主題:

特殊時相路口請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11 14:17:32

留言人:

周先生

留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特殊時相路口是否必須設置標示牌(如:特殊時相路口請遵守號誌行駛)才能開罰? 先前於鄉間小路行駛時,於路口停等紅綠燈多時,並且發現前方及左方皆為紅燈,誤以為是紅綠燈號誌故障,於是確認左右皆無來車時便往前行駛,卻遭警察攔查並開處罰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周先生您好: 您於110年5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詢問特殊時相路口是否必須設置標示牌才能開罰1事,查該標示牌屬輔助標誌,非必要性設施,係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37條規定之警告性質告示牌,用以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瞭解道路上之特殊狀況,提高警覺,並準備防範應變之措施,用路人行駛至交岔路口,仍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遵守燈光號誌行進、轉彎,以維行車安全。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03963分機30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1-001

主題:

機車路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11 12:10:55

留言人:

Jeremiah

留言內容:

當民眾以機車佔位(要停自己的汽車)通常他們會擺放2~3台機車,機車跟機車間距至少一公尺,請問 1.這可以檢舉嗎 2.若不能檢舉,民眾可以移動他們的機車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問題,建議您如有發現所述之情事,可與轄區分駐(派出)所報案或撥打110報案專線,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處理。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6

主題:

刑事紀錄證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10 23:07:5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刑事紀錄證明是否會記載,緩刑、緩起訴、不起訴、證人、被告的紀錄,以及警政機關、司法機關可以查詢的到,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之疑義,刑事紀錄證明不會記載;在警政、司法機關仍會有該項記錄。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5

主題:

交通事故筆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10 23:04:56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發生交通事故,而到警察機關製作筆錄,筆錄內容是否會一直保留在警政系統,而民事調解部分,警察機關是否查詢的到,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所述民事調解部分,警察機關系統無法查詢。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4

主題: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10 23:02:3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車規定,是否可以行駛慢車道、兩段式左轉,以及安全帽配戴是否要4分之3和全罩式,其餘安全帽不行,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先生您好: 有關所詢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道路問題,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1條前段規定,大型重型機車,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大型重型機車不須兩段式左轉。 (三)相關法規僅規定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配戴合格安全帽,所稱合格安全帽應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2項所列各款規定。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3

主題:

拍攝巡邏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1-05-10 23:00:1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拍攝巡邏車,而放在社群網站欣賞,是否會違反相關法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如僅供欣賞,無構成違法之要件。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2

主題:

祖先 遺產近百年之骨董家具三大件失竊乙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10 22:27:03

留言人:

江明鏡

留言內容:

民國110年2月24日下午約17:20至19:00時至貴警察員林分局報案一般失竊案,不知道貴分局進度如何,有無報至司法機關檢察單位偵辦。底下是報案內容: 一、失竊時間:大約今年農曆年後至110年2月23日之間。 二、失竊地點:員林市條和東街131號 三、失竊物品:近百年之骨董家具三大件,包括骨董床二大張、骨董化妝鏡及衣櫥乙具。價值不菲。 四、當時,貴貴警察員林分局人員有調閱監視器處理。 五、報案地點: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員林市大同路一段319號 另外,增加輪椅乙具亦遭偷竊。 報案人:江明鏡、江明決 江明鏡 身分證字號:N103429401 中華民國110年5月10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於110年5月11日至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祖先遺產近百年之古董家具三大件失竊乙案」,本案已由本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復。 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00510-001

主題:

中山路號誌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1-05-10 09:41:25

留言人:

廖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 彰化市中山路三段工校街旁的巷子十字路口經常向的發生汽機車相撞事故, 主要原因是燈號設計不良, 加上小巷子出口沒有號誌燈, 造成很多駕駛人貪快闖紅燈. 請問號誌燈申請要找哪個單位? 警察應該也知道那個路口經常發生車禍, 是否能由警察提出申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廖小姐君您好: 您於110年5月1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中山路3段工校街與中山路3段121巷及中山路3段134巷口紅綠燈問題」1事,經本局查處答復如下: 經查彰化市中山路3段工校街與中山路3段121巷及中山路3段134巷口為3岔路口,目前為輪放號誌,有關台端建議中山路3段134巷口前增設號誌,本局將視年度經費及現場實際情形研議辦理。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王鴻賓、聯絡電話:04-7284213轉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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