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204-001
檢舉違規
回覆次數:22025-12-04 02:02:40
粘小姐
案件編號20251019216,10/19檢舉到現在一直顯示已分文,已經快兩個月了,請問後續處理結果呢?案件處理時間需要多久時間?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您於114年12月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檢舉違規案件編號「20251019216」查處疑義,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本案已責由轄管溪湖分局查處,請靜待溪湖分局回復您。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黃忠涼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1203-002
溪湖果菜市場
回覆次數:22025-12-03 09:24:54
當地居民
請問溪湖果菜市場旁的長青街可以擺攤嗎? 因為攤販在那邊擺攤時常會擺超出白線,停下來買菜的機車或是買菜的行人常常會占用單線道的一半,讓其他要通行的汽機車難以通過 如果此處不能擺攤,是不是能請攤位移位做生意,讓此處的交通能好一點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果菜市場長青街路旁攤販擺攤超出白線及停下來買菜的機車或是買菜的行人常常會占用單線道的一半,讓其他要通行的汽機車難以通過,造成交通混亂。 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派出所派員取締並結合第五組清道專案,交通稽查取締勤務加強該區域之交通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1203-001
電動車闖紅燈
回覆次數:42025-12-03 08:22:12
林憲
12/3早上約莫0716左右在 民生地下道和過圳路路口(南下) (23.8139365, 120.6134281) 電動車闖紅燈去撞機車 我可提供行車記錄器影像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您寄給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信箱電子郵件(下稱警察局信箱)列管編號:1141203-001,提及「電動車闖紅燈」一事,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覆,有關臺端檢舉陳情事項分述如下: 一、 臺端陳情留言事項本分局很重視,玆答復說明如下: (一) 本分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7-1條規定: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等交通違規行為;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下稱處理細則)」第20條、23條……等規定辦理檢視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先予敘明。 (二) 有關您反映於114年12月3日7時許在二水鄉民生路與過圳路交岔路口「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因闖紅燈洐生交通事故」事項案件,本分局已接案處理中並掌握相關佐證資料,感謝您對交通關心共同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三)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暸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二、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警務佐汪崇魁聯絡電話: 04-8756906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本案件所指路段為二水鄉道路已轉報田中分局處理、回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 您好 您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號:1141203-001)電子郵件提及「民生地下道和過圳路路口(南下) (23.8139365, 120.6134281) 電動車闖紅燈去撞機車」1事,本分局甚為重視目前派員處置中,俟查訪結果再與你回覆。
1141202-004
幫人家載東西
回覆次數:12025-12-02 17:23:10
一般民眾
請問若幫人家載東西,但是東西是對方從外面撿來,而幫忙載的人知道,或是不知道對方從哪裡撿來,但是沒有不法意圖,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只是幫忙載東西,沒有不法意圖,且不知道物品是非法取得的,一般不會有法律責任。只有在明顯可疑、或你明知是贓物仍協助搬運,才可能涉及法律問題。
1141202-003
海山遺失 亞東學生證
回覆次數:12025-12-02 09:16:48
鍾昀翰
姓名鍾昀翰的亞東學生證,在海山青年社會住宅及新北高工附近遺失希望如有人撿到可告知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一般民眾拾得物品如交由警方處理,並依程序上網公告招領。您可逕至「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查詢/拾得遺失物網路公告/拾得遺失物招領公告資料查詢(網址為https://op2.npa.gov.tw/NM107-512Client/OP01A01Q_01.jsp )」查詢。
1141202-002
員林市大同路2段129巷與建國路違規停車問題,越來越嚴重
回覆次數:32025-12-02 09:04:50
詹雅善
員林市大同路2段129巷與建國路路口違規停車問題,越來越嚴重,不見改善,請加強取締.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詹雅善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12月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大同路2段129巷與建國路口違規停車案,本分局已派員查處,並舉發違規在案;將持續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1141202-001
深夜打麻將,講話大聲影響安寧
回覆次數:12025-12-02 01:01:51
妨礙安寧
悅辰美髮工作室 溪湖鎮忠溪路347號 每天晚上一群人在後面打麻將到深夜講話大聲很吵,妨礙安寧。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有人在住家或店家深夜打麻將、喧嘩吵鬧,造成附近住戶無法安寧,建議當下撥打110,請派員警到現場處理。
1141201-005
幫人家載東西
回覆次數:12025-12-01 14:24:40
一般民眾
請問若幫人家載東西,但是東西是對方從外面撿來,而幫忙載的人不知情,或是不知道對方從哪裡撿來,是否有相關法律責任。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若您幫助他人載運物品,而這些物品是對方從外面撿來的,您是否會承擔法律責任,主要取決於您對該物品的來源是否知情以及您的行為意圖。如果有疑慮,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法律建議。
1141201-004
無牌車占用道路,彰化縣警察局有處理嗎?有開單警告嗎?
回覆次數:22025-12-01 13:51:27
民眾
新聞1:無牌車停占道路最高罰3萬6! 新北開罰429件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24969;新聞2:沒車牌就拖吊!台中警強力取締霸佔車位無牌車 最高罰3萬6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005/3045295.htm;新聞3:莫讓路旁廢棄車繼續廢下去 彰化縣將縮短流程加速移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5/9171768。從新聞1可以看到,新北市可以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去處理道路上未懸掛車牌的車輛,彰化縣有再開罰嗎???從新聞2裡面提到台中市環保局負責拖吊廢棄車輛,警察局負責拖吊占用道路未懸掛車牌的車輛,為什麼新聞3裡面彰化縣只有環保局在拖吊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而沒看到警察在拖吊未懸掛車牌的車輛呢?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您於114年12月1日向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稱「新聞上只有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移置保管廢棄車輛,本局卻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移置保管未懸掛號牌車輛」1事,本局交通警察隊回復如下: 依據「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及「彰化縣政府廢棄車輛查報移置處理要點」規定,占用道路停放之未懸掛號牌車輛涉及廢棄車輛認定,車主未放棄車輛所有權或經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複查車體外觀未達廢棄車輛認定基準者,始由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辦理。 本局持續配合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辦理移置保管占用道路停放之未懸掛號牌車輛,以維護用路人權益。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暸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承辦人員:警員吳建緯 聯絡電話:04-7262049分機35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1201-003
未按照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
回覆次數:22025-12-01 09:00:41
民眾
近期新聞報導未依車道指示會受罰,所以變得特別注意。但是當我特別注意依照指示,別人如果在右轉專用道直行,反而自己會陷入危險....例如:當我要在直行車道要去待轉或便利商店時(有打方向燈),就會遇到右轉車道直行的人,如果沒注意就會車禍。所以希望可以多加宣導~~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您於114年12月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近期新聞報導未依車道標線標誌指示行駛會受罰,但別人如果在右轉專用車道直行,反而自己陷入危險,例如當我要在直行車道去待轉或便利商店時(有打方向燈),就會遇到右轉車道直行的人,如果沒注意就會發生車禍。所以希望可以多加宣導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一)在設有右轉專用車道的路口(雙白線+右轉道一定要右轉)不可以直行,若直行車輛佔用該車道或直行時,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7款: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占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將會被處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的罰鍰。若不是雙白線+右轉道是可以直走,但仍須以路口現場標線設置為準。 (二)有關民眾須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道路宣導,本局均有在警察局網站「公告專區」、臉書社群及交通警察隊等單位電視牆,不定期上傳交通安全宣導影片,教導民眾應遵守交通規則及注意行車安全,本局將會再加強宣導力道,以確保民眾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春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