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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130-003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1-30 22:21:0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花壇鄉彰員路三段55號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 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130-002

主題:

花壇萊爾富虎山店旁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1-30 22:16:08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130-001

主題:

眾喜超市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1-30 17:03:2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眾喜超市旁到修車廠中間的娃娃機店,上次投訴完隔不到一個月就又改回彈跳台面,而且機台上方獎項的獎單角落都有另外寫數字,據悉是與台主變換現金的暗號,有涉及賭博的嫌疑,已經檢舉數次了,不過每次都是不到一個月就又繼續違法,希望不是警員得過且過,再麻煩積極協助辦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129-001

主題:

商家門口馬路 亂攤位影響交通及市容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1-29 10:25:06

留言人:

林順益

留言內容:

警察大人你好:位於彰化縣鹿港鎮民生路17號,賣元寶蛋糕店,商家門前的在馬路上亂設攤位亂擺攤位影響交通及市容,影響交通麻煩徑行查看機勸導取締,謝謝您,感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順益承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1月29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商家門口馬路 亂攤位影響交通及市容』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李雅慧 聯絡電話:(04) 7751011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128-002

主題:

關於方向燈的使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1-28 15:54:50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從員林的中山路一段轉到中山路二段時,會是一個三岔路口(中山路一段、中山路二段、中正路),請問方向燈這時是要打左轉燈還是右轉燈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1月2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 留言板詢問方向燈使用案。經詢問路權機關彰化縣員林市公所表示,員林市中山路1段至中山路2段為直行路段,無須使用左轉或右轉方向燈。 敬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40128-001

主題:

佔用馬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1-28 08:59:07

留言人:

吳漢順

留言內容:

員林博愛路146左右,轉角,長期擺放塑膠籃子,水泥柱,佔用者像黑道。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博愛路146號附近有塑膠籃等物占用道路」,本分局已派員張貼限期改善通知書,屆時未清除,將報請權責單位員林市公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2項及廢棄物法令清除。本案承辦人:第五組巡官方翊凝、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127-001

主題:

和中廣場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1-27 17:34:5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年快到了,和中廣場不少人喝酒,大多數都有交通工具,蠻危險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您好: 臺端於114年2月3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和美鎮和中廣場常有人群聚集酒後使用交通工具等情,本分局已派員至和中廣場加強宣導聚集民眾應避免酒後駕車,以確保行車安全的觀念,並加強和中廣場周邊道路巡邏及盤查,遏止不法,以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感謝臺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員李芮嘉,連絡電話:04-7570913。

留言序號:

1140126-001

主題:

道路交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1-26 09:47:45

留言人:

邱詳崴

留言內容:

請問如果我有拍到有人在道路上一邊騎機車一邊用左手手持手機講電話,請問我在檢舉專區應該選擇哪一項違規法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自113年7月起交通微罪8項違規不開放民眾檢舉: 1.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第31條之1第2項,罰鍰1,000元)。 2.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罰鍰600元)。 3.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罰鍰600元至1,200元)。 4.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罰鍰300元至600元)。 5.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2款,罰鍰300元至600元)。 6.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罰鍰300元至600元)。 7.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罰鍰600元至1,200元)。 8.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罰鍰600元至1,200元)。

留言序號:

1140125-001

主題:

娃娃機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1-25 16:38:44

留言人:

鄰居

留言內容:

彰化縣溪湖鎮員鹿路一段302號(海豹選物販賣機)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已經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124-001

主題:

道路巷弄旁障礙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1-24 06:47:55

留言人:

行人

留言內容:

埤頭鄉埤頭村國小附近,育樂巷旁整排透天厝前的住戶盆栽、曬衣架和雜物堆放等障礙物,和住戶將騎樓加鐵門停車等問題,使其原本狹窄的巷弄汽車會車困難外,行人行走其中,除了閃車外更要閃躲路旁的盆栽和曬衣架等障礙物,再請麻煩派員加以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您於114年1月24日反映「埤頭鄉育樂巷障礙物占用道路」 案,本分局埤頭分駐所已針對占用道路交通違規加強執法,並將持續加強周邊道路巡查取締,以維用路人安全,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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