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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20524-004

主題:

私人監視器對準他人家門口犯法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5-24 19:29:18

留言人:

張哲毓

留言內容:

你好,我家,住址彰化縣溪湖鎮東寮里頂新五街7號,對面的監視器對準我家門口錄影,不知道何時開始,猜想時間應該是這幾天開始或者更早,但不知道他們心態是如何,這樣算是監視跟侵犯隱私對嗎,是否需要報警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首先,如果是嚴重干擾與影響到他人的生活居住安寧、隱私等人格權利,則可能有民事侵權行為責任的問題。 其次,如果以過度的監視方式,刻意蒐集他人的社會活動等資料,之後又未經本人同意,非法利用、處理,則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有可能須同時負起民事損害賠償責任與刑事犯罪的責任。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24-003

主題:

查無資料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24 16:24:42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案號20230514136為何查無資料? 已驗證過但遲遲未收到處理進度,剛剛一查卻顯示查無資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5月24日在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30514136)尚未查處」等情,本局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30514136)尚未查處1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 本局依據規定於二個月內查處完畢,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24-002

主題:

紅線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5-24 10:39:46

留言人:

吳先生

留言內容:

彰化市光華街,在彰化市召集聚會所對面紅線好幾台違停機車警察都不用處理嗎? 紅線不是完全不能停車嗎?怎麼不拖走?路已經夠小條了,要等發生事故才要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24-001

主題:

東彰路七段和湳底北路的路口號誌不連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24 09:36:58

留言人:

吳先生

留言內容:

東彰路七段和湳底北路的南北向號誌不連續,和其它紅綠燈相差十多秒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吳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5月25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社頭鄉東彰路7段與湳底北路口交通號誌不連鎖1事,本局已函請彰化縣政府依權責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08

留言序號:

1120523-001

主題:

機車待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23 11:04:1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你好 我想請問有沒有可以查詢需要待轉的路口資料,那些路口必須待轉,或者已經變更道路規劃,謝謝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5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查詢有關本縣路口需待轉資料一事,經查有關路口待轉區標誌、標線設置權責單位為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本局將函請交通處依反映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22-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遲遲收不到認證信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22 14:45:40

留言人:

江先生

留言內容:

從上午8點到現在下午快3點,呈送了不只5次,遲遲都收不到驗證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江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5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無法收到驗證信」等情,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測試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系統均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查詢112年5月22日民眾檢舉件數計440件,可能網路連線狀況或E mail 信箱有誤,將導致信件無 法成功寄達,例如:Gmail 不小心輸入成 Gamil 、 O (字母)輸入成 0 (數字)。免費的 E mail 信箱(例如: Yahoo! 、Hotmail )可能將驗證信誤判為垃圾郵件 歸類至垃圾信件匣,甚至遭到系統阻擋導致無法順利投遞,建議先到垃圾信件匣 (雜件箱)確認看看。 如仍無法將檢舉案件上傳,因檢舉時效限制,可至該局網站民意廣場-局長信箱檢舉或郵寄至該局交通警察隊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20520-002

主題:

伸港鄉美港公路與什股路口紅綠灯只有閃紅灯很危險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20 21:23:51

留言人:

李小姐

留言內容:

伸港鄉美港公路與什股路口只有閃紅灯沒有紅綠灯,很危險都不知道什麼時可以過,原本有紅綠灯的,已經半個月沒有紅綠灯了,是改了嗎?還是壞了?24小時都沒有,怎麼過馬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李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5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伸港鄉美港公路與什股路三色號誌未運作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04-7325625分機282),本局將函請該段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20-001

主題:

路霸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5-20 02:33:45

留言人:

彭小姐

留言內容:

社頭鄉仁愛二路116,118 號兩住戶直接車棚放置在門口,影響交通,這樣沒有霸佔道路的問題嗎? 觀感真的很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19-003

主題:

道路霸佔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5-19 18:40:38

留言人:

許先生

留言內容:

社頭鄉仁愛二路的停車場,有住家在門口放置車棚, 請問這樣沒有霸占道路的問題嗎? 導致進出都很不方便! 可以麻煩勸導改進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519-002

主題:

閃違停車因而跨越雙黃線?如何解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5-19 16:39:55

留言人:

李育燃

留言內容:

閃違停車因而跨越雙黃線?如何解決?臨停下報警(會塞車)或跨雙黃線過去?兩種都違規(會被民眾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5月2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詢問「閃違規停車因而跨越雙黃線」一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1項第8款規定: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臺端所述事項,得檢具相關資料,向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提出申訴,由受理單位個案認定之。 以上規定供您參考,對於答覆內容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佐蔡國順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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