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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213-003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3 14:44:1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已經檢舉四次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有發現違法情事,建議拍照存證,可打110報案或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3-002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3 14:42:51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已經檢舉三次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有發現違法情事,建議拍照存證,可打110報案或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3-001

主題:

靜修國小靜修路違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3 12:32:15

留言人:

張凱期

留言內容:

今天是2月13日,員林市靜修國小的靜修路還是一堆違停,12點還是不見警察前來取締違停,看看什麼時候才有作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有發現違規情事,建議直接打110檢舉,勤指中心會立即派員警前往取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212-007

主題:

警察領帶夾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20:31:5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退休員警穿著配戴警察領帶夾,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刑法第159條「公然冒用公務員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五百元以下罰金」調查屬實後,移請地檢署偵辦,但警察領帶夾不是製服規定要件。

留言序號:

1140212-006

主題:

拾得物未領取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20:28:4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拾得物未領取,警察機關依照相關規定處理,是否還會在書面通知當事人,以及若非當事人撿獲,只是幫忙拿去警察機關報案,而留非當事人資料,而警方受理,是否符合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拾得物自最後招領之日起逾六個月,未經有受權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其得所有權,警察機關將會通知其領取:另警察機關受理拾得物僅登載當時交付拾得物之人,如拾得人無法親自交付時,可持委託書等證明委託他人代送交警察機關招領以玆佐證。

留言序號:

1140212-005

主題:

評論交通事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20:25:3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私底下評論他人交通事故,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單純評論他人交通事故是不違法的。

留言序號:

1140212-004

主題:

靜修國小靜修路違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2-12 12:37:38

留言人:

張凱期

留言內容:

靜修國小南門兩側都有時段禁止停車,原本是讓家長臨停接送小孩方便,可是常常會讓車輛長期佔據,也不見警察處理,明明就在附近就有派出所,明明就會派警察幫忙協助放學站崗,可是這個問題遲遲不見改善。 會跟陳素月立委報告,已經不是第一次留言了,每次留言都有記錄,希望就從能夠得到警察局的重視,體諒接送小孩的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2月1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 留言板檢舉員林市靜修國小前違規停車案,本案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前往查處,已舉發違規在案;將持續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日後如再發現類似違規情形,請撥打110報案電話, 本分局將立即派員處理。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212-003

主題:

遺失物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10:09:2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撿到遺失物,但因其他原因,而拿給其他司機轉交給乘客,但是無人認領,而拿到警察機關報案,而留當事人資料有向警察告知非本人撿取,沒有留拾得人資料,是否會有什麼影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報案時有告知警方非本人拾得遺失物,符合報案規定(據實以報)。

留言序號:

1140212-002

主題:

遺失物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10:05:1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遺失物拾得人因故無法到警察機關報案,而轉交他人,而非當事人拿到警察機關報案,有向警察告知非本人撿到而拿來警察機關報案,除了留報案人資料,也可以留拾得人資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留拾得人資料(知道多少報多少),是否符合規定的。

留言序號:

1140212-001

主題:

失物招領期限屆滿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2 09:59:3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客運公司失物招領,都無人認領,若司機詢問公司短暫借用,而立即歸還,無佔為己有意圖,是否會構成侵占遺失物要件。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無佔為己有意圖不會構成侵占遺失物要件,但如借用造成損失,須負賠償責任。

資料筆數【6321】頁數【19/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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