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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10304-001

主題:

彰南路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03-04 23:01:40

留言人:

markal

留言內容:

彰化市彰南路2段1巷車流量很大,連接彰南路及金馬東路,但彰南路2段1巷1號到40號段全部停滿車子,道路變相縮減難以會車.車停路邊只有輪子白線外,車身在路中,這樣還不處理真的沒公沒理.用路人基本的權利被佔用了吧.道路是用來停車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2-003

主題:

市公所汰換控制器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03-02 21:40:45

留言人:

王永德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員林市育英路與三民街路口、萬年路與三民街路口 等2處路口,因應員林市公所將號誌纜線地下化、共桿號誌而市公所將汰換這2處路口控制器,希望交通隊 針對這2處路口還可堪用控制器 市公所拆卸後 希望交通隊 請廠商移至 員林市林森路與忠孝街口、員林市大同路與員東路口做為汰換使用,以讓市公所汰換更新後 還可堪用控制器繼續沿用 節省公帑支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3月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育英路與三民街、萬年路與三民街口更換交通號誌共桿及線路地下化1事,經本局電詢員林市公所表示目前並無育英路與三民街、萬年路與三民街口更換交通號誌共桿及線路地下化工程案,另有關交通號誌控制器汰換,本局將視年度經費情形辦理更換。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2-002

主題:

號誌運作方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03-02 21:25:44

留言人:

王永德

留言內容:

希望交通隊研議試辦 員林市員水路二段與明倫路口、三條街路口 等2處路口紅綠燈 分別輪流運作方式,建請交通隊試辦 該兩處路口運作時制分別錯開 以輪流交替方式運作, 明倫路口設定為每日07:00-09:00、12:00-13:00、16:00-19:00,三條街路口09:00-12:00、13:00-16:00、 19:00-20:00 以讓這兩處路口號誌皆發揮功效也不會造成車流回堵,希望交通隊派工調整試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3月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及員水路2段與三條街口交通號誌調整1事,經查員水路2段與明倫路口執行三色號誌運作,員水路2段與三條街口執行全日閃光號誌運作,車輛順暢,2處路口目前並無車輛壅塞情形,本局將視交通流量狀況,適時滾動式調整,仍以維持現行運作模式為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2-001

主題:

開啟紅綠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03-02 21:14:16

留言人:

王永德

留言內容:

建請交通隊 希望盡速將 員林市博愛路與正興街路口、新興街路口等2處路口 紅綠燈盡速開啟運作 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3月3日致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員林市博愛路與正興街及博愛路與新興街口交通號誌調整1事,經查旨揭路口號誌係經會同當地居民、員林市公所、里長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地會勘後所設定,因博愛路為菜市場周邊道路,機車及行人壅擠,車速緩慢,避免道路壅塞及行車安全,仍以維持現行運作模式為宜。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聰敏 聯絡電話:04-72228037轉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1-003

主題:

警察臨檢盤查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03-01 09:37:4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在路上遇到警察臨檢盤查,若警方要求查看隨身物品,是否可以拒絕,以及違法搜索是指公權力的公務員,還是包含一般民眾,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如有涉嫌違反刑事法律之行為,請撥打110或備妥相關資料向附近分駐(派出)所報案,順頌平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1-002

主題:

誣告罪要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03-01 09:35:48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撥打110報案,而報案非刑事案件,是否會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處罰,另外是否會違反刑法誣告罪,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如有涉嫌違反刑事法律之行為,請撥打110或備妥相關資料向附近分駐(派出)所報案,順頌平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301-001

主題:

警方受理報案告知法律責任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03-01 09:30:09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若向警方報案,而警方告知若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會有法律責任,其中懲戒處份是什麼意思,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如有涉嫌違反刑事法律之行為,請撥打110或備妥相關資料向附近分駐(派出)所報案,順頌平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227-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已分文超過一個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02-27 00:54:51

留言人:

陳彥博

留言內容:

想請問 交通違規案件編號20220108121一直在已分文的狀態好像有點奇怪 距離違規時間已經快要2個月了 這裡和附近街道常發生事故,常常都有救護車經過,看了有點難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彥博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2月27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及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20108121)尚未查處」等情,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20108121)尚未查處1事,本局已函請所轄溪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10226-001

主題:

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02-26 13:07:37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鄰居家每週六日,早上中午都把音響開的很大聲,吵的讓人心煩氣躁 ;一開始跟鄰居好好說,請他們別把音響開這樣大聲,一開始有改善後面就不聽開很大聲,後來報警讓警察跟鄰居家請他們音響別開這樣大聲,警察來了就把音響放小聲,警察走了後又把音響放更大聲,警察去過好多次請他們音響別放這樣大聲都沒用,能不能幫幫我警察們,跟你們說聲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0225-002

主題:

交通違規案件超過舉發期限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02-25 15:04:37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有一違規案件20211126016已過舉發期限了!!其他還沒結案的案件,煩請承辦員警大人在期限內結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3月1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交通違規檢舉尚未查處1事,經查該案所轄溪湖分局業依規定查處,違規車輛已依法逕行舉發在案。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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