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217-004

主題:

增設巡邏箱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7 11:10:3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要增設巡邏箱是要向哪一個單位反應,以及民眾若看巡邏箱簽到,但無破壞行為,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設置巡邏箱地點擇定原則如下: (一)治安要點及交通衝要處所。 (二)居民較少、地處偏遠且道路崎嶇、地形開闊且未設守望崗處所。 (三)水源區、橋樑、隧道、涵洞、交通孔道、會哨地、山地工寮等處所。 (四)重要之政府機關、人員及經濟、教育、文化、金融等必要機構、處所。 (五)與其他分駐(派)出所交界地區之小道或建築物。 (六)臨時突發或經常性發生治安事故地點。如有需要可向派出所申請。

留言序號:

1140217-003

主題:

工作求職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7 10:51:2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應徵工作,而面談人員詢問是誰介紹來嗎,若沒有告知是否會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求職面談問題,雙方同意即可。

留言序號:

1140217-002

主題:

車輛加油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7 10:12:3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若有規定在配合加油站加油,但有時候若不方便在其他加油站加油,以及若到餐廳用餐但有規定禁止飲食及打包,而外帶飲食進去或是餐點沒吃完而請店員打包,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遇到的問題應依公司及餐廳的規定(公告)為主。

留言序號:

1140217-001

主題:

拾得物報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7 09:16:0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車司機在公車上面撿到零錢,但不確定是乘客掉的還是司機掉的,若有跟警察告知,是否有符合規定,以及若是自己掉的拿去報案是否可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規定拾得物財產價值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者(依其實體外觀所示之客觀價值及社會通念為斷,不具財產價值而僅具情感價值或經濟價值無法估算者,不在此限): (1)、詢問拾得人是否已自行通知遺失人,如已自行通 知,依民法第八百零七條之一規定自行等候遺失人向其認領。 (2)、拾得人於一般公共或公眾場所拾得,應先告知拾得人應依民法第八百零七條之一規定處理(即就近或原地送交公共【眾】場所管理或負責人招領,毋庸另行送交警察機關招領);考量拾得物客觀價值輕微,此等作法對拾得人較為便捷,亦有利遺失人就近返回原地尋找遺失物,並可節省後續龐大招領成本。(3)拾得遺失物依價值,500元以下代保管一個月,500元以上公告6個月後,若無失主領回,該物之所有權由拾得民眾取得,將通知拾得民眾前來領取。

留言序號:

1140216-001

主題:

路段停車違規-劃紅線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2-16 14:02:44

留言人:

巫欣芸

留言內容:

我是彰化縣田中鎮中正路及民族四街6巷一帶的居民,因附近新開一間臭豆腐店,導致這個路段的出口以及人行道經常被臨停車輛擋住,以致於行人走動不便或出入巷子視線不良,即使路口有繪製網狀線民眾仍會無視並臨停,出巷子都要提心吊膽,我這邊都有蒐證紀錄,希望能有人盡快來勘查並繪製紅線,以利我們居民出入的安全,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巫小姐您好: 您於114年2月17日寄送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路段停車違規-劃紅線申請」1事,本分局非常重視,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一、 有關臺端反應之情事,本分局函請彰化縣政府及彰化縣田中鎮公所依權責設置相關標線,俾利用路人安全。 二、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或逕撥打110報案,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本案業務承辦人:巡官 凃詠耀 聯絡電話:04-8756906

留言序號:

1140215-001

主題:

違停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2-15 08:51:28

留言人:

陳柏滄

留言內容:

彰化市門面火車站,靠近茶湯會的人行道上,僅規劃腳踏車停放區,但停放區外屢屢充滿違停之機車,想請貴處多派員巡查,以免影響行人之權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化火車站周邊停車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40214-004

主題:

續1140213-004 留言序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4 23:13:46

留言人:

姚裕勝

留言內容:

無法在同留言回覆 如有偽造文書之罪責,請問需至那邊申述 ,能幫追查留言序號1140204-001的留言者為何人嗎?使用我姓名已造成商譽名譽之損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他人言行造成您的損失,可備相關資料至就近派出所報案,報案後才能調閱相關資料。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214-002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4 10:01:0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一段302號海豹選物販賣機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疑似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已經檢舉六次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您遇到有賭博的嫌疑可直接撥打110,將會派員前往查處;或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4-001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4 09:59:30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一段302號海豹選物販賣機 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已經檢舉五次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您遇到有賭博的嫌疑可直接撥打110,將會派員前往查處;或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3-004

主題:

偽造文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2-13 22:50:48

留言人:

姚裕勝

留言內容:

請問在這邊使用他人姓名資料留言是否構成偽造文書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就冒用他人名義發表言論,則同樣有偽造私文書的責任,刑法第210條,若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就冒用他人名義發表言論,則同樣有偽造私文書的責任,刑法第210條,若足以損害公眾或他人,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21】頁數【18/633】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