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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11205-003

主題:

可否調整紅綠燈秒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12-05 09:24:58

留言人:

羅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我要反映彰化縣鹿港鎮海浴路跟彰濱五路二段的路口,雖然有設置紅綠燈但因鄰近彰濱工業區,早上海浴路前往彰濱五路二段左轉的車輛都不禮讓我們對向直線車道要前往海浴路的民眾,已經好幾次騎乘機車還要面臨被汽機車逼車的問題,造成我們騎乘機車載學童上學危險的疑慮,請問早上的部分可否調整讓我們直行前往海浴路的紅綠燈先行通過,再讓海浴路要左轉彰濱五路二段的車輛前行,再麻煩前往了解,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羅小姐您好: 您於111年12月6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建議彰化縣鹿港鎮海浴路與彰濱五路2段路口號誌調整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04-7325625分機282),本局將函請該段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 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留言序號:

1111205-002

主題:

道路標線變更請求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12-05 08:08:39

留言人:

陳俊宏

留言內容:

彰水路一段64巷道路狹窄車流進出也不小,尤其在上下班/課時段,又臨近國中,但兩側皆為白線 常常都停了車(或亂停車)導致會車與進出困擾(尤其與彰水路交叉處) ,希望能變更道路標線(紅/黃線) 以改善交通順暢與安全!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俊宏君您好: 您於111年12月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秀水鄉彰水路1段64巷道路標線改善1事,經查該處路權單位為彰化縣秀水鄉公所,本局將函請彰化縣秀水鄉公所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1205-001

主題:

請取締色情養生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12-05 01:12:05

留言人:

如鈺鄰居

留言內容:

長官您好: 如鈺經絡養生館位於彰化縣員林市新生里至善街47號 經打聽出來這是一家半套全套店,有大部份時間人來去特別大,生意太好了,影響到鄰居,麻煩請查緝,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1204-001

主題:

占用道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12-04 11:48:31

留言人:

吳素琴

留言內容:

警察先生/小姐 您好, 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402號附近住戶經 檢舉佔用道路 ,目前整排住戶已將障礙物清除,但唯有402號住戶扔然擺放三角錐花盆洗手檯在騎樓外,請問是否能請警察先生/小姐使用公權力處理,若不改善恐怕引起其他住戶不滿,懷疑402號住戶是否有特權可以不管檢舉繼續佔用道路。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1202-001

主題:

攤位佔據馬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12-02 13:19:16

留言人:

陳小姐

留言內容:

您好 在彰化縣員林市新生里17鄰靜修路69-2號 前(慶香簡餐)長期擺放攤位販售水果(若非為水果季節則拜訪廣告看板),該處位於靜修路與莒光路交岔口處,平時除有許多車輛行經此處外,更是學生上下課必經之路,該攤位設置此處,常造成行車不便,多次向莒光分局反映未果,依道交條例馬路上不應擺放任何影響行車之物品,煩請協助勸導,避免在放置馬路上,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違法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1201-001

主題:

無紅黃線路口10公尺臨時停車上下人員不能夠超過幾分鐘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12-01 11:12:27

留言人:

許志成

留言內容:

無紅黃線路口10公尺臨時停車上下人員不能夠超過幾分鐘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1年12月2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路口臨時 停車時間」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項第10、11款規定「 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 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而「停車」是指車 輛停放於道路兩側或停車場所,而不立即行駛。 (二)據上,禁止停車處是可以臨時停車的,但必須符合「臨時 停車」之定義,即必須是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並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違規停 車者,得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 定舉發,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三)以上規定供您參考,對於答復內容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 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 本案承辦人: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11130-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詢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11-30 00:51:36

留言人:

楊先生

留言內容:

長官你好,請問開車行駛在路上,看到前方貨車後尾門未關妥,門甩來甩去的,非常危險,但是貨物沒有散落,因此無法用道交條例30-1-2檢舉。已備妥相關影像,能將相關資料帶去派出所請相關員警舉發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楊先生您好: 您於111年11月3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檢舉貨車後尾門未關妥,可否提供員警舉發」等情,本局茲答復如下: 有關貨車後尾門未關妥1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7款規定: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另依據同條例第7之1條規定,該30條第1項第7款法條項目,並非民眾可檢舉項目,惟此臺端並不能檢舉該貨車;為避免造成意外事故發生,臺端如發現該貨車後尾門未關妥,應立即打110報案,由本局線上員警立即處理。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11129-001

主題:

鹿港號誌與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2-11-29 22:47:37

留言人:

Law

留言內容:

建議復興南路 五叉路口 增加紅綠燈 倒數計時器,與縣144西往東、東往西紅綠燈 無倒數計時器一併增加& 另建議 鹿港王岡麵線糊可否劃設紅線 一堆違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1年11月3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有關您建議路口增設紅燈倒數計時器1事,紅燈倒數計時器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非屬必要設施,紅燈倒數秒數僅供參考,仍請依照燈號顯示行駛。另鹿港鎮王罔麵線糊店前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線1事,本局將函請路權單位鹿港鎮公所依建議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留言序號:

1111126-001

主題:

道路交通違規陳述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11-26 13:57:22

留言人:

歐文楷

留言內容:

道路交通違規陳述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請提供更詳細資料本局方可受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11125-003

主題:

佔用車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2-11-25 22:58:36

留言人:

顏筱頻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北美路72巷 長期使用椅子佔用車道,甚至使用水泥將鐵椅固定,影響車子進出,請派人處理 上回有舉發過,未有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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