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221-001

主題:

神壇噪音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2-21 09:56:07

留言人:

張凱揚

留言內容:

地點:員集路四段117號 事由:該神壇每週一及四,晚上6:30~10:00(大概都在這個時間),都會在此地點敲鑼打鼓及吹嗩吶製造噪音,完後(10:00之後)又聊天大聲喧嘩使我們無法正常作息,已造成我們家極大困擾,於2024年年底及2025年年初有報案(社會秩序維護法)但偵查隊都以無三戶佐證不予立案,請問這個情形我該怎麼尋求協助,再麻煩了,我真的感覺很無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凱揚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2月21日寄送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的電子郵件,提及「敲鑼打鼓及吹嗩吶製造噪音」1事,本分局非常重視,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一、 有關臺端反應之情事,員集路四段117號 事由:該神壇每週一及四,晚上6:30~10:00(大概都在這個時間),都會在此地點敲鑼打鼓及吹嗩吶製造噪音,完後(10:00之後)又聊天大聲喧嘩使我們無法正常作息,已造成我們家極大困擾。噪音方面為環保局業管單位,張君如當時有噪音困擾請先打報案電話110或轄區派出所電話,警方會前往處置勸導。 二、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來電洽詢,或逕撥打110報案,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 本案業務承辦人:警員官 蔣正惠 聯絡電話:04-8756901

留言序號:

1140220-004

主題:

上班時間要上八卦山隧道必回堵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2-20 17:37:04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您好,自從當東彰路開了以後,的確便利很多,但是每次上班要上八卦山隧道車流量變大,回堵嚴重,往往上班要左轉上八卦山隧道,卻因為前方號誌未顯示綠燈,根本寸步難行,請問,這部分的困擾,何解? 是要更改交通號誌的秒數限制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你好: 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上班時間要上八卦山隧道必回堵」。本案本分局已規劃勤務加強交通疏導,另臺端所反映事項已於114年2月27日函文權責機關(彰化縣政府)辦理。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員張義彬,聯絡電話: 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留言序號:

1140220-003

主題:

娃娃機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20 13:48:46

留言人:

留言內容:

溪湖溪東門市7-11旁,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上方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且機台保證取物金額超出商品市場價格許多,不符合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20-002

主題:

引擎號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20 11:56:2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汽機車烙印的引擎號碼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範圍,以及若提供號碼單純查詢零件價格,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各種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單純使用引擎號碼查詢零件價格,在不涉及車主個資的情況下,一般不受個資法限制,不違法。

留言序號:

1140220-001

主題:

番花路全家金興店旁邊娃娃機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20 11:40:25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秀水鄉番花路297號。娃娃機店台子上都有刮刮卡。擺放商品都有貼號碼跟兌換現金數字。 疑似有賭博的嫌疑。已經檢舉5次了。結果警察去都看一看而已,跟本都不會抓這樣我們民眾檢舉有用嗎???彈珠台的彩票也是換現金的。台主說他們不怕被抓 。政府不是有說娃娃機不可以改彈跳台面嗎?為什麼檢舉那麼多次了。警察都不會抓,還是只會抓沒帶安全帽的這種違法改檯面的也不抓。。麻煩回覆一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9-009

主題:

政治首長公開行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9 21:52:5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總統、副總統及其他首長在網路公開行程,而民眾分享給大眾知道,是否有違反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可以分享,但要注意1.資訊來源:確保行程是來自政府官方網站或總統府的正式公告,避免傳遞錯誤或未經證實的資訊。2.行程類型:公開行程通常是已對外發布的活動,例如演講、訪問、記者會等,這些可以轉傳。但若是私人行程或未經官方發布的內部資訊,則不應該擅自散布。

留言序號:

1140219-008

主題:

娃娃機賭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9 20:02:07

留言人:

姚裕勝

留言內容:

508彰化縣和美鎮彰新路六段2號左側的娃娃機店台子上面有資料夾裡面放刮刮樂 刮到號碼可以換錢 這樣不是賭博嗎?為什麼檢舉好幾次都沒用 還是看他們繼續在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留言序號:

1140219-007

主題:

引擎號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9 20:00:0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機車引擎號碼烙印在機車車殼,而騎去車行或是告知查詢叫貨,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各種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而對一般人來說,汽車或機車的車牌號碼並無法當場立即識別車輛的車主或駕駛,因此並不屬於個資法所稱之「個人資料」。

留言序號:

1140219-006

主題:

車牌、引擎號碼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2-19 19:17:1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提供家裡車牌、引擎號碼單純叫汽機車零件,是否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第1款規定,個人資料是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各種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該個人之資料,而對一般人來說,汽車或機車的車牌號碼並無法當場立即識別車輛的車主或駕駛,因此並不屬於個資法所稱之「個人資料」。

留言序號:

1140219-005

主題:

私自放個人財產在公家道路上,用路人經過都會差點跌倒!而且還會造謠!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5-02-19 16:41:13

留言人:

林宜華

留言內容:

彰美路一段279號這邊蛋糕店旁的檳榔攤放了一個三角錐在一般道路上,是真的把一般道路當自己家嗎?上面還貼了個指示說檢舉達人停車注意?我記得下面還寫著弘爺漢堡早餐店的標示,到底是早餐店放置的還是雞蛋糕店,我真搞不懂?!害我每次走過去都會被三角錐差點絆倒,能不能請轄區員警撤走這個私人財產!每天下午把三角錐放在公家機關的道路上,晚上還是一樣放在那邊妨礙別人,真的很誇張,妨礙到用路人的權益!路不是他家的不要放自己的東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彰美路1段279號前三角錐占用道路」1案,經責由本分局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路段交通整理,並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法辦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321】頁數【16/633】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