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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30529-004

主題: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24-05-29 09:40:50

留言人:

陳慎僖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留言序號:

1130529-003

主題: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24-05-29 09:36:50

留言人:

陳慎僖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留言序號:

1130529-002

主題: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0
最後發表:

2024-05-29 09:36:08

留言人:

陳慎僖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留言序號:

1130529-001

主題: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口紅線禁停線不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5-29 09:32:11

留言人:

陳慎僖

留言內容:

溪湖鎮員鹿路四段角樹巷口原員鹿路轉彎口有紅線禁停線這次重劃線不見從角樹巷轉員鹿路沒红綠燈號已相當危险如再路口有停车視線更不好希望局长能責令有關單位重劃o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交通標線建議,目前該業務是縣政府交通處所業管(電話04-7222151)。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527-001

主題:

溪湖爭鮮後門佔用道路(放置垃圾子母車)並有違建情況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5-27 20:04:40

留言人:

林宏龍

留言內容:

佔用道路並有違建情況/又不讓一般駕駛人停車/只要一停車即檢舉讓民眾被開單溪湖警方局一律以不服可申訴回應/讓民眾困擾~警方若要護航爭鮮~請爭鮮自己先還路於民/違建部份恢復原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一、溪湖爭鮮後門是否違建情形,非警察機關權責,先予陳明。 二、另針對該店後方子母車占用道路等情事,本分局派員於113年5月30日派員查處,未發現有違規占用道路情形。 三、針對違規停車妨礙交通情形,本分局結合巡邏、清道專案等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溪湖派出所報案電話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敬啟

留言序號:

1130526-002

主題:

行車安全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5-26 14:47:29

留言人:

尤偉勲

留言內容:

請問彰化師大前面道路上,學生說要走路安全自行劃設人行道路,劃完了轉彎路段車輛會超過對向車到,到時候車禍要算誰的,是國賠還是學生賠。請重視大家的用路安全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尤偉勳君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進德路行車案全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該處自劃之人行道範圍係向道路主管機關彰化市公所申請路權並核准在案,經查該路段僅使用路面邊線以外之範圍,並未占用原有車道,仍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駛,不致影響行車安全。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30526-001

主題:

多次檢舉處理消極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5-26 12:22:05

留言人:

王小姐

留言內容:

公車停靠區有客車違停逾15分鐘,撥打檢舉電話超過10分鐘不見人影。站牌離派出所騎車僅2分鐘不到的路程,走路最多5分鐘也可以到,不懂至少已經三次以上接獲檢舉後不積極處理是為何? 鹿港各站本就有許多行動較不便的長者需坐大眾交通運輸工具,違停已經嚴重影響民眾權益,不知道能否請各位處理效率提升一點?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多次檢舉處理消極』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5月26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多次檢舉處理消極」一案,本分局對此問題非常重視,針對您反映問題已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客運停車站附近巡視,如遇有違規車輛將立即予於勸導取締;另民眾遇見類似狀況亦可直接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警方將會派員前往取締,以維民眾用路之通行安全。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7771034

留言序號:

1130525-002

主題:

道路白線規劃詢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5-25 11:40:18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進德路與實踐路口是否有規劃? 看到一群學生自行畫上白線及停車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道路標線規劃問題,目前該業務是縣政府交通處所業管(電話04-7222151)。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525-001

主題:

有關:違規案件重複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5-25 11:19:10

留言人:

無言的人

留言內容:

同輛車不同違規送件,現在無法增加編號後送件,卻遇到:"違規案件重複申請。",到底是哪裡出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無言的人您好:    您於113年5月2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 經 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於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車不同違規檢舉出現 違規案件重複申請一事,經本局分別以電腦或手機測試同車 不同違規檢舉,2案均能成功入案,並無出現重複申請情形 ;因交通違規檢舉時效限制,如您再有類似情形,可暫時至 本局網站民意廣場-局長信箱檢舉或郵寄至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留言序號:

1130524-002

主題:

我是侵佔現行犯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5-24 19:54:11

留言人:

孫毅慶

留言內容:

當時我叫做孫毅慶身分證字號O100171053,我被竹東下公館一位女警偵查兩件案件,第一件是侵佔現行犯逮捕,我跟大園一家叫做百世租賃的兩位老闆 有租車民事糾紛,就在某一天,我的新辦手機門號 接到一通來電 要去機場叫我載他,然後我開車出門 ,一分鐘後 一台警車叫我停路邊 把我逮捕了 宣稱巡邏經過剛好查到 當時下著大雨,我從下午三點被手扣腳靠晚上23點,租來的車理理外外被翻了整整半小時,之後送我到竹東分局,中間我想喝水 肚子餓,講了都不理我 只有最後要視訊的時候那位大哥很好 肯給我抽自己的煙 其他人都非常惡質 尤其一位胖胖的大哥 因為我被逮捕 幫我壓手印 壓太大力 我手很痛跟他說 我肚子餓 也不理我 應該耽誤他下班 所以他生氣 說要讓我在哪過夜 後來開完庭 檢察官就跟我說 以後簽約合約要看清楚!於是我回家,但是一切就這樣沒下文?也不用開庭?也沒收到判決書,想請問接下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提的問題要找原承辦單位洽詢(竹東分局)。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7136】頁數【15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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