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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30615-001

主題:

營業用改造電動三輪車(未掛牌)遮擋路口雙面行車視線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6-15 13:15:29

留言人:

傑瑞

留言內容:

秀水鄉仁愛路11巷五弄和一弄的交會口有一台綠色的營業用改造電動三輪車,長期停放在轉角空地處,車子高度嚴重遮蔽路口視線,此處多次發生車禍,每次學生國中上下課時會看不到巷口來車,易發生擦撞,並且此台車並未掛牌,而會於早上上路進行營業功用,請協助解決問題,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傑瑞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營業用改造電動三輪車(未掛牌)遮擋路口雙面行車視線』一案,本分局將儘速查處並回復。 敬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傑瑞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6月1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營業用改造電動三輪車(未掛牌)遮擋路口雙面行車視線」一案,本分局對此問題非常重視,針對您反映問題已責請轄區派出所連繫車主注意車輛停放位置,以避免影響用路人視線;另民眾遇見類似狀況亦可直接撥打當地分駐(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之警員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7751015

留言序號:

1130614-002

主題:

汽車斑馬線不禮讓行人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6-14 23:19:45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員林市育英路與員東路二段,大多汽車經過皆不禮讓行人,清派員宣導、舉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0614-001重複建議,不再回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614-001

主題:

汽車不禮讓行人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14 20:55:44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育英路與員東路二段路口,行人窒礙難行斑馬線,大多數車輛皆不禮讓行人,希望能派員宣導、舉發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3年6月14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員東路2段與育英路口車輛不禮讓行人案,本案已責由轄區員林派出所編排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30613-001

主題:

花盆掛電線桿花盆攤位佔馬路(轉角處)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6-13 12:55:46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小林滷味花盆掛電線桿花盆攤位佔馬路(轉角處) 地址:伸港鄉新港村自強路102號 店名:小林滷味 已經讓我們在地親友差一點被小林滷味客人(停車購買機車亂停佔用馬路過半)差一點發生車禍,因為又是在轉角處,此路霸行為,再煩請相關單位協助,因為多次勸導無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小姐您好,有關臺端反映事項本分局已派員查處,業已責請所有人將招牌、花盆移除,並持續派員複查,以維交通順暢。感謝臺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聯絡人員:警務員林博文,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小姐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30610-002

主題:

騎電動車的乖阿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10 00:08:12

留言人:

施順仁

留言內容:

亂騎電動車的阿北請警察大人們多多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本案與編號11300610-001重複建議,不再回復。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施順仁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6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騎電動車 的乖阿北」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73條第3項規定,慢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者,處新臺幣 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二)本局將會依據加強稽查慢車專案,持續督同各轄區分局,加強稽查旨揭違規,以維用路人安全。 (三)對於答復內容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30610-001

主題:

騎電動車的乖阿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10 00:07:59

留言人:

施順仁

留言內容:

亂騎電動車的阿北請警察大人們多多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施順仁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6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騎電動車 的乖阿北」1事,相關規定如下: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73條第3項規定,慢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者,處新臺幣 3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二)本局將會依據加強稽查慢車專案,持續督同各轄區分局,加強稽查旨揭違規,以維用路人安全。 (三)對於答復內容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殷安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609-002

主題:

案件查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09 21:47:02

留言人:

鄭文豪

留言內容:

本人想查詢案件號碼為:1130637380這件報案的報案人是否有撤告~因為當事人有告知我有做撤告的動作但不知道是否為真 是否有撤?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一、有關您所陳詢報案人是否撤告(165案號:1130637380),經查本案管轄機關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本局已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派員查處並與您聯繫。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本案承辦人員:偵查員陳雅婷 聯絡電話:04-762912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刑事警察大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609-001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09 11:57:39

留言人:

陳曉潔

留言內容:

員林成功東往大同國中方向幼兒園旁的許多住家用盆栽佔用馬路,龍大地的有家店面更離譜圍起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你好:臺端於113年6月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員林市成功東路大同國中往幼兒園方向,擺放盆栽佔用馬路等情形」,本分局已派員前往處理,現場如再有交通違規,請撥打報案專線110,轄區分駐(派出)所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我們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第五組巡官曾嬿築,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608-002

主題:

客訴系統太慢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08 22:24:54

留言人:

賴詠文

留言內容:

我個人很贊成網路化作業,但申請初步研判表 已經快2個禮拜還沒收到,以前在派出所申請馬上就能拿,系統應該要進步 更快速才對。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賴詠文先生您好: 關於您於「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事項,經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59點規定略以: (一)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於事故30日後得申請提供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二)警察機關受理前項申請案,現場圖及現場相片於受理申請後10日內製作完成並通知領件;初步分析研判表於受理申請後25日內製作完成並通知領件,案情複雜者,得延長至30日。 (三)同時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現場圖或現場照片資料者,處理期限依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期限辦理。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于仁 聯絡電話:04-7228037*405

留言序號:

1130608-001

主題:

撤回檢舉案件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6-08 14:25:40

留言人:

洪宏瑋

留言內容:

案件20240608061不檢舉了.麻煩幫取消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洪宏瑋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請求撤銷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40608061)一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北斗分局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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