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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20327-001

主題:

彰化民生路派出所對於騎樓汽車違規停車,長期視而不見、包庇、縱容、圖利,危害行人安全通行權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3-27 22:27:35

留言人:

彰化市民

留言內容:

一、先針對『留言板』第二點敘述《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本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規定以最速件辦理。》及留言板搜尋『騎樓』關鍵字,回覆內容《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但本人實際透過【局長信箱】檢舉反映數十次騎樓違規停車案件,及110勤務中心反映數百件騎樓汽機車違規停車,其實真的是無效,且『騎樓違規車輛問題』從未被積極處理過,會有『專人列管追蹤處理』簡直是個笑話。 二、依據彰化縣政府建設處及彰化市公所函文內容認定,針對彰化市『民生路283至401號、中正路一段446至572號、和平路62至124號、長安街24至52號、長壽街168至220號、成功路180至357號、光復路152號至184號』騎樓是不得停放汽機車或擺放物品,但檢舉反映已長達快一年的時間,負責管轄該路段的『彰化民生路派出所』,員警視而不見、包庇、縱容、圖利...等行為,甚至縣府及市府也發函給警察局數次要求加強取締,但該派出所就是在擺爛。【案件舉例:(1)民生路333號(車牌ALR-3839)及民生路341號隔壁(車牌BLZ-6296) ,除了停在騎樓,車頭都停到水溝水泥地,甚至是在交叉路口十公尺內且有劃紅黃線;(2)民生路349號、353號、359號,除了停在騎樓,車頭都停到水溝水泥地,甚至有劃紅黃線;(3)中正路一段446號(台哥大門市)、447號(遠傳門市)、532號至556號的騎樓停滿機車;(4)和平路99號、82號、64號、66號,除了停在騎樓,車頭都停到水溝水泥地;(5)長安街24至52號,除了停在騎樓,車頭都停到水溝水泥地,已嚴重影響會車通行】,以上舉例都是真實案件,員警皆為從未舉發開單,只能說該派出所在殘害行人安全通行權益,該路段騎樓就是行人地獄,尤其督察單位(彰化分局第二組及縣警局督察科)也是在包庇該派出所,從未懲處失職員警。 三、麻煩請縣警局積極處理騎樓違停案件,維護行人通行應有權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民生路派出所對於騎樓汽車違規停車,長期視而不見、包庇、縱容、圖利,危害行人安全通行權益」1案,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 本分局第五組業持續規畫「清除道路障礙暨違規停車勤務」,針對所檢舉之上開路段加強取締,以維市容。另所檢舉之上開路段自111.1.1~112.3.30止,已告發取締違規停車5367件。 以上答復供你參考,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逕來電洽詢,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 陳昱升 聯絡電話:04-7268970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20324-001

主題:

加強稽查噪音污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24 15:24:51

留言人:

王先生

留言內容:

有關於彰化縣芬園鄉(148縣道與省道台14丁)交界處,如往南投或員林方向,不管平日或假日之晚上10時之後,時常有改裝過排氣管的汽機車經過(噪音很大),影響附近居民安寧,請警察局會同相關單位,加強取締或設立拍照(噪音汙染)。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23-001

主題:

彰化市民族派出所警員辛苦了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3-23 04:40:43

留言人:

王瑞慶

留言內容:

我因中華路88號祭祀公業王三規堂土地遭人長期佔用,取得法院裁定特別代理人,排除侵害。本人為設立人王三子孫、聲請人之代理人,並受法院指定特別代理人張律師委託,我便在此地公告,排除侵害與收集證據。此間在此屢屢發生事件,侵害人頑固,屢屢報警,彷如受害者,侵害人欺矇,民族所的員警總弄不清楚狀況,誤認我是擾民,這本是民事糾紛,反倒惡人先告狀,未免其醜行公諸於世,每每撕毀公告,引發毀損文書事件,我體念員警奔波辛苦,此間到場員警大都年輕守法不僭越職權,一再忍讓,進而擴大為竊盜行為,數日之間已有三件告訴,另有多起尚未告發,深感無奈!在第三次做筆錄時發現詭異,報案三聯單蓋的長官印章是兼所長吳(看胸章是兩槓兩星),說了一些話感覺在刁難或威脅我,我是受害者啊,我文書被撕毀,東西被偷走,還要什麼委託書?提示他法院的裁判文還漠視!聯想難怪侵犯人會那麼囂張,一再犯案!承辦員警黃寶隆在我表示抱歉勞煩了回應一句話,讓人感到窩心,值得讚許!我不敢說長官被賄絡,或是想吃案怕影響考績!但我要告訴你們,不要以為大家都是愚民、死老百姓!人可欺,天不可欺!我想本文後續回應可能又是不了了之!大家拭目以待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臺端留言「彰化市民族派出所警員辛苦了」,茲答復如下: 感謝王先生對本分局民族路派出所員警依規定受理報案之讚許與肯定,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20322-002

主題:

娃娃機代夾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22 14:40:02

留言人:

謝濬哲

留言內容:

526彰化縣二林鎮中正路32號, 代夾物紅包袋都假的,賭博回收商品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違法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22-001

主題:

娃娃機賭博與聚賭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22 14:27:58

留言人:

謝濬哲

留言內容:

地址526彰化縣二林鎮斗苑路五段220號娃娃機店內商品,可回賣給店家,紅包袋、代夾物換商品,樓下機台賭注很大,半夜兩三點樓上常聚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違法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21-003

主題:

大型車跨越雙黃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3-21 21:30:40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請問大型車若轉彎,內輪差角度壓到雙黃線、雙白線路邊邊線,是否會開罰單處罰,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3月23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大型車若轉彎,內輪差角度壓到雙黃線、雙白線路邊邊線,是否會開罰單處罰」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1項第7款規定:雙白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同項第8款規定:雙黃實線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至於大型車若轉彎因內輪差壓到雙黃線、雙白線是否開罰,應視個案認定之。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佐蔡國順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留言序號:

1120321-002

主題:

疑似廢棄車輛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21 15:57:15

留言人:

李冠宏

留言內容:

位於地政路的溪湖運動公園旁,松神居日本料理對面,有一台金色的進口車,疑似廢棄車輛,麻煩處理一下,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21-001

主題:

彰化市平和十三街轉平和十四街轉角紅線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21 14:58:51

留言人:

陳岳筠

留言內容:

彰化市平和十三街右轉平和十四街 (千盛辦公設備對面)轉彎處劃紅線的位置, 自3/17晚上到今天 (3/21下午), 停放一輛2930-PT Toyota 汽車, 已經停放4天沒有移動. 影響由平和十三街又轉平和十四街的行車安全, 請協助處理,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19-002

主題:

路霸檢舉有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3-19 22:33:53

留言人:

鄭先生

留言內容:

下午向莿桐派出所檢舉路霸,到了晚上查看,情況已大幅改善,感謝辛苦的員警們,也對於效率很滿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你們的支持我們才會持續進步。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319-001

主題:

中山路三段速限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3-19 11:37:37

留言人:

蔣奇敬

留言內容:

中山路三段近大度橋往彰化方向速限40公里,有非定點測速照相,經常導致經過車輛急煞,應提高速限至合理範圍或撤銷測速照相點。 希望可以拿出該路段超速比例,以判斷是否速限過低導致超速情況發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蔣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3月2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反映事項,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1.經查所述取締地點為彰化市中山路3段大度橋進入彰化往南方向路段,係本縣轄內易肇事路段,列為重點取締路段。 2.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取締執法路 段,在一般道路應於1百公尺至3百公尺前,……設置測速取 締標誌。本局依規定於取締地點前方均設有移動式「警52」測速取締標誌(移動式標 誌牌係於取締時架設,勤務結束後收回。另慢車道限速40公里,快車道限速70公里,皆標示清晰明辨),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有測速 科學儀器,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本局交通執法均符合法律規定無誤。 3.另日前民眾曾反映該路段慢車道限速疑慮,經路權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彰化工務段查復:該路段為快慢車道間設置有實體分隔島之慢車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款規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 4.若您對本案仍有疑慮,可循交通違規案件申訴程序,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30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92條第4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30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辦理,供您參考。 5.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程美珍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4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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