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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20426-001

主題:

申請測速照相機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6 16:40:28

留言人:

林小姐

留言內容:

致彰化縣警察局人員您好,位於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二段約569號這路段,此路段因道路極為筆直故這邊的汽機車都開的極快!!我們是居住在這邊的居民,我們每天都會開車出入,因這邊常有臨停在馬路邊的汽車而造成用路人及我們的視線死角,在出入時很常有車禍發生,另外每天晚上都有很多改裝車經常狂飆,已嚴重影響生活品質,加上這邊的居民都是老人居多,且鄰近醫院此路段也是救護車時常經過的路段,故更需要備受重視,懇請協助增設測速照相機或聲音測速照相機,(可旋轉拍照的更好)辛苦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4月27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彰化縣花壇鄉中山路2段569號前路段,車速極快,常有臨停車輛擋住視線及晚上常有改裝車狂飆等情,建議增設測速照相機1事,本局取締違規科學採證儀器地點之擇定,係以路口(段)交通事故及違規發生率統計作為設置依據,本局在花壇鄉中山路1段95號(福安宮前)、花壇鄉台1線198.4公里及花壇鄉台1線194.4公里等3處已設有固定式照相桿,該路段責由彰化分局編排警力不定期規劃交通稽查 勤務,以降低交通事故及違規情形發生。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留言序號:

1120425-001

主題:

是沒有要舉發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5 22:54:42

留言人:

留言內容:

舉案號為 20230312324,20230312376,20230312384,20230328344 本人已經檢舉將近一個多月,快二個月了,系統顯示已分文 我也在等待 隨著時間一天一天流逝 到底何時才會通知呢?比上面四件還晚檢舉的案件都回覆我了,怎這四件會那麼慢? 而在別縣市跟高速公路檢舉的案件,有的也比上面四件晚檢舉,人家還是六都的,早早已舉發了,在4/5 , 4/7 , 4/8 , 4/13 , 4/17都有回覆已舉發,唯獨彰縣特別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4月25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30312324、20230312376、20230312384)尚未查處回復」等情,茲答復如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本局依據規定於二個月內查處完畢。 本局將函請彰化分局儘速檢視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4-002

主題:

彰化市中央路左轉崙平南路.已禁止左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4-24 11:02:59

留言人:

阿榮

留言內容:

敬啟者: 彰化市中央路左轉崙平南路(下中央路橋第一個紅綠燈)已禁止左轉.號誌標線都已設置完成. 仍有車輛待轉或強行左轉. 在上下班時間造成該路口混亂.是否可以請轄區警所或交通單位上下班時間派員疏導或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中央路左轉崙平南路已禁止左轉」1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違規左轉)交通取締,以維護該路段交通安全及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撥打110報案,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20424-001

主題:

騎樓人行道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4-24 07:46:40

留言人:

蕭芝庭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山路2段227號 石二鍋的騎樓及人行道,長期都被機車違停。尤其是上下班及用餐時間,停的更是雜亂。造成行人通行困難,可否改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3-001

主題:

態度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4-23 04:35:15

留言人:

信徒

留言內容:

為什麼不給排隊鑽轎? 過彰化市就可以? 這是什麼態度? 都是彰化分局在阻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留言「態度,為什麼不給排隊鑽轎?過彰化市就可以?這是什麼態度?都是彰化分局在阻止。」1案,查處結果,茲答復如下:大甲媽祖遶境進香活動,進入彰化市行程已大誤點4小時以上,廟方工作人員已通報暫停開放「鑽轎底」,開不開放給信眾「鑽轎底」均由廟方決定,非本分局能決定的,本分局員警任務係協助維持秩序及交通順暢。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洽詢廟方人員或來電本分局詢問,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2-001

主題:

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2 20:24:40

留言人:

阿家

留言內容:

請問若與人發生行車糾紛,警方可以使用甲方行車紀錄器影片開罰甲方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4月24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行車紀錄器檢舉違規」1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有關交通違規檢舉請至本局網站(https://www.chpb.gov.tw/)「彰化縣警察局首頁─民意廣場─交通違規」,依欄位輸入(註明)車輛交通違規資料,並將違規車輛之佐證相片(有日期、時間)或影片上傳本局網站(40MB以下),將有專人查處相關資料,如交通違規屬實將依法告發開罰。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務佐蔡國順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21-001

主題:

雙黃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1 12:59:57

留言人:

Mei-Lind

留言內容:

您好我是住在埔鹽村中山路的住民,整條中山路除了有十字路口處才有缺口可左右轉也曾看到有駕駛人被警察開單.這樣的號線實在是造成這條路上的居民困擾,請問可以在住家前方劃虛線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埔鹽鄉中山路段標線問題1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埔鹽鄉公所,本局已函請該公所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120420-001

主題:

溪州鄉分駐所員警態度極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20 13:20:56

留言人:

正義摩人

留言內容:

溪州分駐所某林姓女員警態度極差,一個身為人名的保母的警員應該不容許可以說出 "警局裡的都是她的人",這句話值得你們去深討。麻煩局長派單位去了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正義摩人君您好: 有關您於112年4月20日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1事,本分局將加強所屬精進服務態度與效能,感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留言序號:

1120419-001

主題:

紅綠燈不連貫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19 16:34:12

留言人:

周麗真

留言內容:

線西彰濱工業區線工南ㄧ路與彰濱東6路、 彰濱東8路紅綠燈不連貫、麻煩處理一下謝謝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周麗真君您好:    您於112年4月20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線西彰濱工業區線工南一路與彰濱東6路、彰濱東8路號誌不連鎖1事,經查權責單位為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線西區,本局將函請該區服務中心依反映內容酌處辦理。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418-001

主題:

檢舉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4-18 21:37:55

留言人:

劉科宏

留言內容:

您好~ 檢舉違規停車照片沒有時間, 那我們怎麼補上照片給你們? 你們都會超過2個月才回覆違規檢舉… 還是可以到警局給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劉科宏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2年4月18日使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詢問交通違規檢舉補件問題,如於案件查處完畢之前欲補正資料,可逕洽違規地點所轄分局第五組,惟若案件已查處完畢,依據交通部108年6月4日「釐清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適用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相關規定」會議決議,考量各地受理機關處理能量及避免檢舉人一再補正延宕舉發,檢舉人不得主動補正資料。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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