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0303-006
有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回覆次數:12025-03-03 19:16:04
陳曉瑩
我想問為什麼曾有朋警員會開罰違規旨條例第21條第6項規定?罰鍰18000元?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6款規定,持有學習駕駛證者,若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時,未有持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指導,將被處以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自小客車罰18000元,超過30日罰19800,最高到24000元。
1140303-005
東彰路交通號誌
回覆次數:12025-03-03 13:34:28
黃妍蓁
東彰路在一月18日開放通行至二月27日之間,與員東路的紅綠燈秒數,約在40~50秒左右;這期間不管是東彰路或員東路雙向都很流暢,沒有任何堵車的情形。但在二月28日開始將員東路紅燈時間延長至80秒,造成車子長龍的出現,甚至影響到下一個紅綠燈出入口 本來是便民的事,將紅燈等待時間拉長多了一倍,而瞬間變成了擾民的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303-004
路口違停
回覆次數:22025-03-03 13:30:14
張恩豪
鹿港鎮自由路277巷口(天帥宮牌樓前) 常有汽車違停,鹿江國中小上下學時都要走到馬路上,希望不要等到發生事故才來關注。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張恩豪先生您好: 有關您於114年3月3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路口違停」,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違規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民眾行的空間;如再有類似案件,您亦可撥打當地派出所電話或110以利本分局即時處理。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陳裕元 聯絡電話:(04) 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303-003
違規停車佔用馬路
回覆次數:22025-03-03 13:17:17
當地鎮民
彰化縣田中鎮建國路63巷32號前馬路,不定時經常有貨車跟休旅車長時間違停在馬路上,在騎樓烹煮要販賣的食物,製造噪音!有跟田中派出所反映,不見改善!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 您好 您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號:1140303-003)電子郵件提及「違規停車佔用馬路」1事,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復如下: 一、 您留言陳情,田中鎮建國路63巷32號前道路,不定時經常有車輛違規停車,在騎樓烹煮並販賣食品之攤販,並衍生製造噪音情事,有關交通違規行為取締,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很重視您的陳情事項,已派員至上揭路段進行交通違規駕駛行為執法取締,並賡續加強巡邏,同時宣導民眾遵守停車相關規定,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二)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7-1條規定: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道交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等交通違規行為,如發現符合上揭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可利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違規陳情網站(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提出檢舉。本分局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23條等規定,依檢舉人佐證資料查證後依法辦理。 (三)建請您若再遇有案揭情事及交通違規行為態樣,請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派員依違規事實卓處。 二、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臺端指稱交通違規行為本分局將加強巡邏、取締並宣導,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三、 另有關在騎樓烹煮並販賣食物及衍生製造噪音情事(有關噪音管制等問題),已另函請業管權責機關「彰化縣田中鎮公所」依法查處辦理。 四、 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意! 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第五組警務佐汪崇魁聯絡電話: 04-8756906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303-002
檢舉系統認證信箱
回覆次數:22025-03-03 11:15:38
劉先生
你們檢舉系統,最後需要檢舉人認證信箱,但傳到信箱的認證信也太慢,跟其他縣市比起來,需要加強了!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劉 先生 您好: 您 於114年3月3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留言內容所述「檢舉系統,最後需要檢舉人認證信箱,但傳到信箱的認證信也太慢,跟其他縣市比起來,需要加強了」。 本案經本局業務承辦人以個人手機(4G行動網路)自行測試上傳,於上傳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後,系統於1分鐘內寄送認證信件至承辦人信箱。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303-001
請加強取締噪音汽機車
回覆次數:22025-03-03 10:00:23
曾邑涵
彰化南下進員林市走中山路1段接員林大道5段、莒光路或中山路2段的大十字路口,常有排氣管改管車輛在夜間10:00~凌晨02:00行經並大力催動油門,噪音之大應有超過100分貝,噪音直接穿透氣密窗,造成家中幼兒於睡夢中驚醒,懇請加強此路段取締噪音汽機車或裝設科技執法,推動「靜城專案」取締噪音,感謝!!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3月3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中山路、員林大道5段、莒光路等路段改裝車輛妨害安寧案。 本分局員林派出所及莒光派出所已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 敬祝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301-001
番花路全家金興店旁邊娃娃機
回覆次數:12025-03-01 18:46:24
林
彰化縣秀水鄉番花路297號。這間娃娃機店已經檢舉7次了。結果警察都不會抓這樣會不會太離譜了,這樣我們民眾檢舉有用嗎???彈珠台的彩票也是換現金的。政府不是有說娃娃機不可以改彈跳台面嗎?還是只會抓沒帶安全帽的這種違法,改檯面的也不抓。。麻煩回覆一下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1140228-002
違規檢舉系統資料無法上傳
回覆次數:22025-02-28 15:23:38
王翊庭
使用違規檢舉系統檢舉違規,系統一直出現繁忙,請問維護系統資訊單位可否解決此問題,不然如同虛設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王翊庭 君您好: 您 於114年2月28日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留言內容所述,經本局業務承辦人每日以個人手機(4G行動網路)自行測試上傳,均能正常上傳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為何會出現系統繁忙致無法線上檢舉之情形,使用者終端(個人電腦、手機、平板)設備、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 提供下列情境: (一)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網路有限制流量或同時大量使用網路流量)造成上傳延遲、錯誤。 (二)每個交通違規檢舉案件上傳檔案大小限制60M 以內,且支援:jpg,jpeg,gif、bmp、png、wmv、mpg、mp4、mov、avi 之檔案。 (三)請您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 (四)請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Cookie)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228-001
彰南路一之二段道路標線表示改善工程
回覆次數:32025-02-28 01:36:31
王依帆
可能勞駕派幾名員警驅趕早上上班時間跟下班時間路邊臨時停放車輛!跟指揮交通紓解壅塞情況!車道縮減成一車道外加早上接送小孩家長直接停在路旁或是買早餐讓車陣回堵到後方!懇請大竹派出所多用點心!完全沒看見有員警疏導交通!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南路交通秩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40227-001
田中後火車站中山街周邊多條小巷許多車子違停
回覆次數:22025-02-27 16:13:08
陳宗炎
該區許多小巷雖然屬於雙向通行道路,但長期遭住戶違規停車佔用,導致原本應可雙向行駛的道路實際上變成單向通行。此情況不僅嚴重影響會車與通行,更造成轉彎處視線死角,駕駛人難以察覺對向來車,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此違規停車行為嚴重影響道路安全,請相關單位儘速處理,加強稽查與取締,以確保行車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陳宗炎先生您好 您以E-mail寄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 (案號:1140227-001)電子郵件提及「田中鎮後火車站(中山街周邊巷道)車輛違停」1事,經彰化縣警察局責由本分局答復如下: 一、 您留言陳情,田中鎮中山街周邊巷道車輛違規停車,嚴重妨礙用路交通安全一節,有關陳情事項交通違規行為取締,說明如下: (一)本分局很重視您的陳情事項,已派員至上揭路段進行交通違規駕駛行為執法取締,並賡續加強巡邏,同時宣導民眾遵守停車相關規定,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二)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下稱道交條例)」第7-1條規定: 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道交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等交通違規行為,如發現符合上揭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可利用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違規陳情網站(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提出檢舉。本分局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23條等規定,依檢舉人佐證資料查證後依法辦理。 (三)建請您若再遇有案揭情事及交通違規行為態樣,請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派員依違規事實卓處。 二、 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臺端指稱交通違規行為本分局將加強巡邏、取締並宣導,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敬祝身體健康、順心如意! 本案聯絡人員: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第五組警務佐汪崇魁聯絡電話: 04-8756906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田中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