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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20702-006

主題:

素質很重要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3-07-02 23:24:03

留言人:

陌生人

留言內容:

今晚因為公司移工車子的問題前去民生警察局幫忙解決 後續完成時詢問了一下有安全帽可以領取回來嗎 某位女員警口氣很差的回答我:安全帽不在這誰叫你們要亂停車什麼之類的 我就說了一句:我們做錯沒有錯但是好聲好氣問一下口氣不用這麼差吧? 我就走了 真的要這麼不耐煩就不要來處理事情 好聲好氣還要被這樣對待? 這樣不對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留言有關本分局民生路派出所員警服務態度不佳等情案,本分局對您的反映意見甚為重視,惟提供資訊有限,旨案經查尚未有陳指事項。 警政工作,承蒙關注,敬表謝忱;您若對本案之處理如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將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細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20702-005

主題:

女員警講話很秋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7-02 23:20:00

留言人:

陌生人

留言內容:

人民犯錯沒有錯 但是好聲好氣詢問的時候 晚上值班的女員警 口氣不用這麼差吧😊 我們沒有欠你餒~ 這麼不耐煩就不要當警察啊🤭 好聲好氣還要被兇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請提供更詳細資料本局方可受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702-004

主題:

越來越猖獗的違停現象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7-02 21:33:30

留言人:

路過行人

留言內容:

最近時常在彰化市火車站跟鹿港等鬧區遇到有轎車直接熄火臨停在路口斑馬線上或機車停等區,更甚者是兩量汽車直接併排熄火停在斑馬線上,然後有些巡邏員警看到或有民眾投訴他們只是勸導駕駛離開,也有看過巡邏員警明明已經在自己視野內可以看到違停卻直接轉彎繞開那違停區域,所以想請問一下是不是百萬以上的轎車都可以把車停在斑馬線或機車停等區上?還是現在彰化的警察們都選擇性執法? 交通條例裡的轉角處5公尺內禁止停車只是個標語?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彰化火車站周邊及鹿港鎮鬧區,常有違規停車且員警執法消極一事,本局已函請所轄彰化及鹿港分局,加強轄內鬧區違停車輛之稽查、取締。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120702-003

主題:

交通亂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7-02 19:54:56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鹿港頂番婆全家超商那邊交通每到5點下班時段都必塞 導致停等紅綠燈時車輛時常佔據到網狀線堵在路中 結果要往草港方向的汽機車也跟著塞無法通行 更別說要讓汽機車在尖峰時段禮讓走斑馬線的行人 所以能否請求加強此路段的交通亂象管制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用路人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2年7月2日至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交通亂」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頂番派出所針對該路段加強交通疏導,以還給民眾通行的空間。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許家慶 聯絡電話:(04)7751015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702-002

主題:

路霸佔道路影響出入安全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7-02 19:07:54

留言人:

陳勝嘉

留言內容:

宮廟香爐佔據路口看不到對面來車彰化縣田尾鄉睦宜村聖德巷155號門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702-001

主題:

人行道上放置請勿停車拒馬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7-02 11:52:12

留言人:

葉婷芳

留言內容:

彰化縣秀水鄉彰水路二段324號蝦皮店到店-智取店 在人行道上放置請勿停車拒馬2塊,上下學及上下班尖峰時段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701-002

主題:

曉陽地下道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07-01 14:58:30

留言人:

蔡佳恆

留言內容:

彰安藥局違建、隆捷螺絲、喜佳縫紉生活館、文成文具行、禾青手工藝行擺放大型盆栽霸佔大面積路肩,致使行人須閃避才得以通行,這邊是每天許多學生步行會經過的地方,閃避障礙物後直接面對後方從曉陽地下道竄使上來的機車,非常危險。另外彰化市曉陽路241號早上門口都會有一個飯糰攤販占用路肩,讓行人也必須閃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0701-001

主題:

局長信箱驗證失敗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7-01 10:19:31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局長信箱填完後送出,一直出現民意信箱驗證信郵件通知失敗,是怎麼回事?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秘書科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業已指派專人了解並修復系統異常。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秘書科回覆

留言序號:

1120630-001

主題: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列印紙本給民眾之疑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6-30 12:07:47

留言人:

陳先生

留言內容:

本人於今日2023/06/30約11點初到溪湖分局申請列印交通事故初判表,坐在櫃檯的女警說,可否用手機自行拍照,因為現在提倡環保要省紙張,旁邊的男性(因為未著警裝不知是不是警察)則補充說明,現在就是這樣規定,民眾要自行用手機拍照初判表,警局不提供紙張,櫃台前的確貼著一張公告,本局紙張"告罄",民眾盡量自行用手機拍照,但在本人堅持後,女警才列印給我,語氣態度好不好就見仁見智不予置評。我只覺得,警察局如果連列印紙張都這麼缺,不然就自費列印或email,而不是在那邊推託要省紙愛地球。交通事故初判表有這麼多字和圖照,自行拍照閱讀很擾民,最後有兩點實在讓人匪夷所思,公告寫紙張告罄,但如果堅持列印,還是會給你紙張,公告寫"盡量"自行拍照,但旁邊的男性(因為未著警裝不知是不是警察)卻說現在就是規定不提供紙張要自行拍照,他說的規定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因為我只看到貼在櫃檯前的公告寫著"盡量"自行拍照,讓人覺得這位男性是否在說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於2023年6月30日約11點初,向本分局交通分隊調閱交通事故初判表,受理員警向民眾說明,警局不提供紙張,請民眾盡量用手機自行拍攝;造成民眾困擾。 本件經由本分局第五組查明係為溪湖派出所受理服務,非交通分隊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59點第三項:民眾調閱交通事故資料(現場圖、現場照片)不限紙本提供,拍照亦可。 感謝您留言反映;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洪榮甲、聯絡電話04-8824439敬啟

留言序號:

1120627-001

主題:

非尖峰時段根本沒什麼車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06-27 09:23:59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彰化縣福興鄉)彰27-2.6公里處清玉橋路段,將原本閃紅黃燈改成紅綠燈,本來不易塞車的路段,造成左轉、右轉或直行的車子全部塞在一起,一個綠燈只能過2-3台車。此路段路又小條會車本就不易,如遇到大車根本很難會車。請問決策者有在使用此路段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您於112年6月2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福興鄉彰27縣道2.6公里處(清玉橋)路段號誌設置疑慮1事,經查權責單位為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本局將函請交通處依反映內容酌處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 曉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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