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2-001
維權事件
回覆次數:12024-11-22 08:52:12
黃韻如
近日家長輩有一筆已分割土地(單無尚未鑑界),土地上方座落一棟祖厝(尚有長輩居住使用中,且此建物為約40年多前),遭遇1/3土地持有人強行拆屋(有違法疑慮)。當下施工我們即刻報警,警員到場告知我們他是作為安處理但拆除人並未出示達2/3屋子同意拆除同意書,適用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反而應有觸犯刑法353條毀壞建物的罪責(應隸屬於公訴罪)。我們僅希望警員僅能協助我們維權盡止對方停止動作,並要求對方依法行事。祈望對方能依法行事。結論:屋子已被拆毀。在我的認知裡警察的職責除了維安打擊犯罪以外難道協助民眾維權(尤其涉及刑法部分)不也是工作之一嗎? (深感無助)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提到建築物拆除事件,如確認對方有毀損建築物等違法情事,請備妥相關資料至就近派出所報案。彰化縣警祝平安快樂!
1131121-001
新生路488巷始往北至莒光路口,行車、人用路安全
回覆次數:22024-11-21 13:45:49
江小姐
該路段二側公有道路用地部份,長期被停車佔據,有的還併排停3輛車及將工具佔用道路。造成行車及行人道路使用造成危險,該路段也常發生車禍事故。是否可以規劃該路段的用路劃分(如機車專用道),給用路人更安全的道路。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於113年11月22日至彰化縣警察局受理「警民交流留言板」陳述「新生路488巷始往北至莒光路口,行車、人用路安全」。本案已由本分局派員前往現場地勘,地勘後所見路口情形與臺端所敘狀況相符;查員林市南平里新生路488巷始往北至莒光路口,該路段管理權責單位為彰化縣員林市公所,本分局已於113年11月26日以員警分五字第1130050971號將臺端所反映事項函轉權責單位辦理,如您對於本案仍有疑問,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順祝平安快樂,本案聯絡人:第五組警員張義彬,聯絡電話:04-8358611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 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20-001
確認事實
回覆次數:22024-11-20 20:41:44
附近居民
11/20(三)中午12:43於員林市員農街看見疑似幾名便衣刑警圍捕嫌犯,因路過見突發狀況不敢逗留,無法確認身分,不確定他們是便衣刑警執法中,還是發生擄人勒贖或私下尋仇之類的案件(?) 若經確認該時間地點並無警察執行勤務,建請相關單位調閱監視器處理,本人路過也有行車記錄器拍攝畫面,若有需要可e-mail聯絡。若確認是警察依法合法執行勤務,那就沒事了,希望大家平安順利。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本案經查證係本分局偵查隊人員偵辦刑事案件無誤,感謝提供留言訊息,臺端如有其他建議,請隨時與轄區派出所聯繫或撥打110報案。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19-005
謝謝
回覆次數:12024-11-19 23:39:32
杜祐儀
11/19晚間22:35分左右,因其他民眾將汽車停在宿舍停車場出入口(中山路一段530巷122號對面),且聯繫不上車主,使本人無法入內停車。經聯繫110,約半小時即解決困擾,十分感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對警察的支持。彰化縣警祝平安快樂!
1131119-004
未禮讓行人
回覆次數:22024-11-19 21:12:54
一般民眾
請問若過馬路未禮讓行人,而肇事者已經被警方開單告發,若行人對罰鍰不服,是否可以跟監理機關申訴,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條規定:「本條例所定罰鍰之處罰,受處罰人接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於三十日內得不經裁決,逕依第九十二條第四項之罰鍰基準規定,向指定之處所繳納結案;不服舉發事實者,應於三十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其不依通知所定期限前往指定處所聽候裁決,且未依規定期限繳納罰鍰結案或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者,處罰機關得逕行裁決之。」本案違規主體如為車輛,受處罰人為違規當事人,應由受處罰人向裁罰機關提出申訴,或提具委託書由被委託人代為提出申訴。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賴建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61
1131119-003
頒發獎狀
回覆次數:12024-11-19 21:11:01
一般民眾
請問若校內考試舞弊,但成績單為真實,而參加抽獎,未抽中,但因符合資格有頒發獎狀,是否與刑法詐欺有關,以及若幫人家買東西但有交貨,事後跟對方亂講東西在別的地方買,是否與刑法背信有關,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提到抽獎,只要主辦方沒有意見就沒有法律問題。另外如有任何消費問題要諮詢,可撥打「1950」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19-002
發現有人駕駛an車
回覆次數:22024-11-19 19:00:54
一般民眾
在溪湖黃昏市場停車場,有私人購置的停車棚,一台c63賓士掛牌別台車的車牌在路上行駛,車牌是B*T-7122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台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 溪湖黃昏市場內有一台廠牌型式為賓士C63自小客車,停放於私人購置的停車棚,懸掛他車B*T-7122號車牌在路上行駛,本分局已指派溪湖所規劃勤務查處該車所懸掛之車牌是偽造或他車車牌後依法究辦。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溪湖派出所04-8852404;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19-001
四處亂留言
回覆次數:12024-11-19 16:05:14
張先生
我要對劉先生提出告訴 員林 四處亂留言有暗門賭博 沒有的事情講的誇大其詞 不能縱容他繼續這樣毀謗 一定告到底 他吃飽沒事我也吃飽沒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提民眾留言問題,如有造成您的損害,即可提出刑事或民事損害賠償之請求。另提供彰化縣府及各公所律師法律諮詢時間網址https://gener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x?topsn=6248&data_id=23836。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18-005
擾民!
回覆次數:22024-11-18 22:40:43
陳育華
彰化縣鹿港鎮鹿東路127號(和成糧食行)每天晚上過10點後,講話移車都超大聲,之前跟他們反映過。完全沒改善!家中老人常常因為他們的聲調無法入睡。也打電話跟警察請他們勸導過,也是一樣。請問這種擾民的鄰居該怎麼改善!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陳育華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您於113年11月18日至警察局民意信箱反映「擾民』一案,本分局非常重視,已派員前往了解處理,並責由轄區鹿港派出所針對該店家勸導取締工作,以還給附近居民夜的寧靜。 謝謝您對警政工作之關心與協助,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或疑問,歡迎來電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併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員:何宗益 聯絡電話:(04) 7771034 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敬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1131118-004
個人資料詢問
回覆次數:12024-11-18 22:12:18
一般民眾
請問若私底下評論私人自己告知的刑事紀錄、性生活,而未公開出去,是否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謝謝。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您所提的個人資料保護法,是須告訴乃論,如對方覺的利益遭受損害就可以提出告訴。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