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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323-002

主題:

三民市場騎樓直接變自己店面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23 20:58:27

留言人:

陳竑呈

留言內容:

三民路太多違規佔用道路跟騎樓了,早上去沒路可走只能走在路上差點被機車撞,尤其是352號、350號直接把整個騎樓擋死了變成自己的店面,還是說彰化市可以直接把騎樓圍起來當營業空間,請賜教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三民路違規佔用道路及騎樓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50323-001

主題:

治安請緊急申請巡邏箱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23 20:23:21

留言人:

林雅婷

留言內容:

於民國 115/3/22 近日,本址及鄰宅 [鄰居地址] 連續遭不明陌生男子(特徵:年輕男性)非法貼近窗戶向屋內窺視,其行為反覆且具侵略性,已造成住戶極大恐慌。 受保護對象脆弱性: 本戶及鄰舍內居住有國小女童及70歲以上高齡長者。在青壯年外出工作期間,家中僅剩老幼,面對陌生男子窺視行為,完全缺乏自我防禦能力,安全威脅迫在眉睫。 環境隱憂: 該名男子對本區地形與住戶作息似乎有所掌握,恐有進一步入室竊盜或危害人身安全之意圖。 請求事項: 設置巡邏箱: 懇請 貴所評估於本巷口或家門口設置巡邏箱(或電子巡簽點),透過提高見警率產生嚇阻作用。 加強巡邏: 在巡邏箱尚未完成設置前,請求 貴所能於傍晚至夜間時段,加強該區域的巡邏頻率。 治安諮詢: 若警察同仁方便,懇請提供居家防竊或防騷擾之建議,以利住戶自保。 申請人資訊: 姓名:林雅婷 電話:0938796106 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智路二段100號 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3 日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台端您好,有關臺端反映事項本分局已派員查處並設置巡邏箱加強巡邏,如台端於日後有發現任何可疑人、事,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或所轄大村分駐所電話:04-8522014,警方可即時為您協助處理。本案聯絡人,員林警察分局第一組警員林國棟,電話:04-833502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如再發現可疑人士,請即時撥打110,由警方派員前往處置。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林雅婷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留言序號:

1150321-001

主題:

上班時間,車輛「每天」違規左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21 08:41:57

留言人:

黃永裕

留言內容:

線東路 彰化往和美方向,與彰和路路口,每天07:15-07:30左右 有一部 Toyota Camry 黑色 車牌號碼 7510-UE,每天 每天都從中間車道開到最前面 然後突然左切 停在左轉專用道最前面 違規左轉,麻煩你們取締一下,因為這樣開車很危險,天天上演。謝謝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永裕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永裕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線東路彰化往和美方向與彰和路口車牌號碼7510-UE 交通違規左轉等情事,因違規左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民眾得檢舉項目,如有發現違規情形,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網路檢舉或將違規影像提供鄰近派出所,本分局嘉犁派出所加強巡邏、交通稽查等勤務加強取締。 感謝臺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員李芮嘉,連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7-001

主題:

路邊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17 22:17:1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道路路邊停車或是公用停車場停車,但是離開沒有收到繳費通知,或是沒有繳納,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公用停車場或路邊公有停車格: 這類收費通常被視為「行政規費」或「使用費」。如果您未繳納,本質上是欠繳政府的費用。私有民營停車場: 這則屬於純粹的民事契約關係。公有停車場主管機關會先掛號郵寄催繳通知單(會額外加收逾期手續費)。若催繳後仍不繳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3 項開立罰單。

留言序號:

1150315-002

主題:

未派人來取締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15 22:14:56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14日 11時07分 打110檢舉 彰化市文心街 6號 自小客佔用車道違停 29分 未見警察到現場取締 密錄器調出來 有無派警員出勤到現場 該6號是否後臺很硬 屢次檢舉都無效 AHR-8252 好厲害的 TIDA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文心街6號違規停車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於接獲報案後,派遣轄區員警前往處理,惟未發現違規車輛;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5-001

主題:

有關不定期的噪音問題-2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15 20:33:3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我是1150308-001的,我再次比對我住的地方跟噪音的方向,應該是「500彰化縣彰化市彰興街69號3樓或是4樓」的住戶,他這周還是在3.11、3.13、3.15都有在晚上8點~10點之間演奏樂器,聲音也還是很大聲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彰興街69號3樓或4樓住戶,晚間演奏樂器」1事,本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本分局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上揭地址周遭夜間巡邏勤務,勸導民眾注意音量管控,避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3-002

主題: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13 16:00:12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您好:彰化市區很多行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直接跨越雙黃線過馬路,彰美路郵局六信這段路很多,請勸導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美路1段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50313-001

主題:

親屬竊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13 10:25:4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拿家裡的紅包袋包紅包給對方,而事後告知家人,家人表示可以拿,是否有親屬竊盜或其他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的問題,這類情況在法律上通常不構成犯罪。

留言序號:

1150311-001

主題:

車禍初判表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3-11 18:24:3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您好 我想問「車禍初判表」申請相關問題。 車禍發生是被撞上,但「無人受傷或死亡」。 做筆錄的警察是建議30日後,自行上網下載「車禍初判表」。 但「車禍初判表」一開始的選項要"有無受傷或死亡",才能進行下一步。 而"無人受傷或死亡",選項建議要找做筆錄的警察,無法下一步申請。 但回到一開始,做筆錄的警察建議自行上網申請。 請問現在我該怎做呢? 因為距離做筆錄的警局有點遠,不想再白跑第二趟... 是要"v勾選"有受傷或死亡嗎?還是?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15年3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本局網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問題」1事,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案件類別說明:A1係指交通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有人死亡;A2係指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A3係指交通事故無人受傷,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失之案件。爰依您留言「雙方」無人受傷或死亡,系統案件類別請選擇「A3」。 (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小隊長林建華 聯絡電話:04-7228037*4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08-001

主題:

有關不定期的噪音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08 21:32:4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大約是在「彰化縣彰化市延平路523巷36號」前後的住戶,不定期會在晚上8點~10點之間演奏樂器,因為無法確定他們是否有用喇叭,所以麻煩你們可不可以過去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延平路523巷36號前後住戶,不定期在晚間演奏樂器」1事,本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本分局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上揭地址周遭夜間巡邏勤務,勸導民眾注意音量管控,避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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