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408-002

主題:

汽機車排氣管違法改裝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08 16:29:27

留言人:

邱錫宏

留言內容:

汽機車違法改裝炸街,由其是員林到田尾段的中山路,經常夜間經常造成擾亂安寧的問題,由其是永靖段更多,不知何時開始取締,或裝設噪音偵測系統嚴加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邱錫宏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5年4月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檢舉員林市及永靖鄉中山路常有改裝車輛妨害安寧案,本分局已將該路段列為巡邏熱點,並稽查多輛疑似改裝車輛,已函請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及彰化縣環境保護局依權責認定;另聯繫彰化縣環境保護局表示已裝設固定式噪音偵測設備取締噪音違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50408-001

主題:

朋友失去聯繫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8 08:32:12

留言人:

敏敏

留言內容:

我是馬來西亞人,朋友到台灣逛逛,7日早上他打短信給我抵達哦附近, 失聯了一天了,請求協助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 建議您儘速前往就近警察派出所報案或請求協助,提供朋友的基本資料(姓名、國籍、聯絡方式、最後聯繫時間及地點等),警方將協助查詢與協尋。另亦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尋求即時協助。

留言序號:

1150407-002

主題:

鹿港鎮鹿草路一段487巷能否畫紅線進行停車管制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7 15:33:42

留言人:

林俊龍

留言內容:

該路段旁為全聯福利中心,且未畫紅線,常有消費者於巷子兩側進行路邊停車導致交通部不便,僅能容納一部車進行通行無法會車,造成附近居民不便。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07-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網站問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7 08:49:04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同一個案件,昨天在交通違規檢舉網站試了十幾次,最後就是顯示ohohoh網站有問題,同樣的剪輯方式,同樣的行車記錄器,別的縣市一次到位,彰化縣的就特別難用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張生生  君您好 您於115年4月7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交通違規,無法申訴」案,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局承辦人於115年4月6日上午5時47分測試,發現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立即洽請維護廠商查修,經維護廠商回報確認網路設定(防火牆或網址轉換/DNS)有誤,經查修後於當日(4月6日)10時14分修復完成並恢復正常運作,請您再重新上傳檢舉資料,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另為求交通違規檢舉時效性(7日內完成檢舉),可攜帶身分證件親自持違規影像至本局各分局或分駐(派出)所進行檢舉。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50405-002

主題:

交通違規,無法申訴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05 22:51:5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網站無法申訴,傳送出去只出現在網站有問題 多快能處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15年4月7日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版」陳情系統所提「交通違規,無法申訴」案,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本局承辦人於115年4月6日上午5時47分測試,發現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立即洽請維護廠商查修,經維護廠商回報確認網路設定(防火牆或網址轉換/DNS)有誤,經查修後於當日(4月6日)10時14分修復完成並恢復正常運作,請您再重新上傳檢舉資料,造成您的不便,請見諒。 另為求交通違規檢舉時效性(7日內完成檢舉),可攜帶身分證件親自持違規影像至本局各分局或分駐(派出)所進行檢舉。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留言序號:

1150405-001

主題:

賭博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4-05 15:45:12

留言人:

陳品瑄

留言內容:

為什麼埔心鄉立公園天天在賭博,警察去也都不抓,公園還有小孩這樣不是教壞小孩嗎,警察去那麽多次也都沒有處理, 希望你們重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溪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台端反映埔心鄉立公園內天天在賭博,公園內還有小孩,造成不良影響,希望警方重視。 本分局已督請埔心分駐所加強巡邏並蒐證取締。 感謝您留言反映,本分局報案電話04-8852026或埔心分駐所04-8291545;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03-002

主題:

希望變更道路畫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3 14:52:44

留言人:

楊和邦

留言內容:

彰化市中山路一段和中山路一段556巷交叉口網狀線中間是否有雙黃線?如果有,希望能取消雙黃線,或取消556巷這一側的實線改成虛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03-001

主題:

交通違規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03 11:47:03

留言人:

詹明翰

留言內容:

金馬路與彰和路一段及金馬路與彰美路二段兩個十字路口建議加強取締,常有民眾在金馬路與彰和路一段左轉車道直行,造成金馬路與彰美路二段左轉車道車輛危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路與彰和路一段及金馬路與彰美路2段交通違規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留言序號:

1150402-004

主題:

現在警察開單都偷偷摸摸的嗎??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4-02 23:17:13

留言人:

陳柏穎

留言內容:

2個警察站在路邊聊天,看到有人違規停車,沒有先通知,我就站在旁邊,他們偷偷摸摸的靠過來開單,開完了我都不知道, 你們在旁邊聊的那麼開心 ,那邊不能停, 不能先說一下? 彰化分局八卦山派出所 胡馨芸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員警舉發違規停車程序疑義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經查本分局員警舉發違規停車,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認定違規事實,並依舉發程序規定辦理。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402-003

主題:

性交易聊天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4-02 21:29:4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與網路未成年或已成年女子,單純聊天性交易話題,但是沒有從事交易,是否有觸法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與已成年女子單純聊天涉及性交易話題,在沒有實際約定交易(如時間、地點、價格)或媒介招攬行為的情況下,通常不構成違法,但若對話已具體到可認定為交易合意,仍可能有法律風險。 但若對象是未成年,即使只是聊天、沒有實際交易,也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規定;只要對話帶有性誘導、性交易意圖或不當暗示,就有觸法可能。

資料筆數【7140】頁數【11/714】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