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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21218-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異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8 20:28:51

留言人:

陳奕任

留言內容:

請問一下,交通違規檢舉規定,違規7日內要檢舉送件,但是你們的系統一直無法成功送件,7日一下子就過了,違規的人就繼續逍遙法外。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奕任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12月1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無法使用」等情,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測試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系統均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查詢112年12月18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339件,並非無法使用;另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時間3人以上使用會出現「目前人數眾多,上傳速度較慢,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等」警語,但仍可使用。 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21217-001

主題:

測速照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12-17 11:22:13

留言人:

黃毓珉

留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西濱公路南下170公里左右,測速照相已啟用了嗎?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該地點目前尚未啟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1216-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收不到驗證信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6 23:21:17

留言人:

路人甲

留言內容:

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Inquiry 檢舉期限明天便會超過,今天不管怎麼檢舉都收不到驗證信 隔一小時仍顯示案件重複,請確認網站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先生(小姐)您好: 您於111年12月1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收不到認證信」等情,茲答復如下: 經本局測試交通違規舉發功能,系統均能正常使用並順利收到成案通知電子郵件,查詢112年12月16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251件、12月17日民眾檢舉件數共計300件,並非無法使用;另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同時間3人以上使用會出現「目前人數眾多,上傳速度較慢,建議您稍後再進行交通違規檢舉等」警語,但仍可使用。 建議您可再多嘗試,網路連線狀況、附件檔案格式錯誤及大小超過限制等……因素,均有可能造成相關錯誤訊息產生。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21215-004

主題:

私人物品堆放至道路邊,影響民眾視線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12-15 21:48:41

留言人:

廖慶峰

留言內容:

您好 我要檢舉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號,400號402號404號 長期佔用國(公)有地,把私人的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公共空間之人行道 先前警察來此察看,例行勸導,未開罰單,也未改善,檢舉多次尚未有相關單位來處理 住戶依舊把私人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國(公)有地已影響到,用路人(車)之權益,請還給納稅國民之權益 這幾戶擺放位置是公有地,先前這幾戶誤導說是自己土地,經過調閱地籍圖,確定是公有地仍依然將私人物品放置其地,多次檢舉無效,讓人懷疑是否有特權 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行處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臺端可檢附相關證據向轄區芳苑分局04-8960013檢舉。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1215-003

主題:

道路糾紛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5 17:38:09

留言人:

邱旺松

留言內容:

112年12月15日於彰化縣永靖鄉同安派出所附近進行道路施工,於當日下15-17時,有員警當下駕乘民用轎車身穿制服(應該是同安派出所的員警),使工人停住動作,導致當日工程延宕,本來當日該路段可完成路面更新工程,只完成一半,導致該路面一半鋪新,一半崎嶇不平,請問如果當日夜間有人在該路段發生交通問題該算誰的?再者,即使該工程單位有任何錯,該取締開單就取締開單,但應該讓該工程單位完成當日路段更新工程,以保全其他用路人安全,由其是夜間歸家的用路人更是危險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2年12月15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道路施工糾紛問題,查本案轄區同安派出所員警為確保交通順暢及用路人權益,主動了解工程施作情形,尚無延宕工程進行情事。臺端對於警政工作承蒙關心不吝賜教,敬表謝忱。順祝 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警員詹本永 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21215-002

主題:

號誌燈號時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5 17:22:55

留言人:

楊光科

留言內容:

大村鄉中山路二段與中山路二段139巷號誌,晚上7點多已非下班時間,紅燈仍長達一分鐘,等待時間工業區方向亦少有車輛進出,建議縮短中山路紅燈時間,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大村鄉中山路2段與139巷口處交通號誌問題一事,路權單位係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電話04-7325625),本局已函請該段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留言序號:

1121215-001

主題:

逆向停車都不舉發?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5 11:43:51

留言人:

小叮噹

留言內容:

案件編號 "20231102161"、案件編號"20231031083" 最近檢舉逆向停車都不舉發,很多件 要逆向停車一定會逆向行駛,並且駛離時也必定會逆向行駛 此行為會有行車死角,很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安全問題 別等到有人因此受傷時再來檢討 請貴局重視“不依順向停車“的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交通違規檢舉(案號:20231102161及20231031083)查處結果疑義一事,已函請所轄和美分局再行審查該2案。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留言序號:

1121214-004

主題:

佔用道路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4 20:13:24

留言人:

黃蓉芳

留言內容:

您好 我要檢舉彰化縣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號,400號402號404號 長期佔用道路 把私人的盆栽,三角錐,報廢電動機車,廢棄物等置放在道路周圍 影響進出街巷之視線及動線 先前警察來此察看,例行勸導,未開罰單,也未改善,檢舉多次,尚未有相關單位來處理 不免讓人懷疑辦事效率及是否有保護民眾權益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82條規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行處為人或其雇主1千2百元以上2千4百元以下罰鍰 麻煩撥空處理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芳苑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妳好:有關台端檢舉本轄芳苑鄉三合村斗苑路三合段398、400、402、404號長期佔用道路,經本分局芳苑派出所派員到場查看,該處為私人用地,現場物品擺放位置為水利地(非一般道路),不影響人車通行,並無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規定,臺端如有疑慮請向相關權責單位反映,謝謝。

留言序號:

1121214-003

主題:

噪音,招牌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3-12-14 19:38:12

留言人:

謝心怡

留言內容:

仁安路130號店家長期撥放大聲音樂干擾鄰居,其招牌設立也超出道路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21214-002

主題:

你們局長沒有瀆職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3-12-14 13:40:49

留言人:

陳員叡

留言內容: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R6Y3rGtS8fxWt7sv/?mibextid=K35XfP 你們沒看到這個人的貼文嗎?你們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在消防栓前面可以停車?一定要有紅線嗎?警察局長到底有什麼問題?這樣都能撤銷罰單!那我也要寫信給局長!這個人大肆宣傳自己朋友不用被罰!哪有這種情形?難道這個寫信的人背後山很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員叡先生您好: 您於112年12月15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你們局長沒有瀆職嗎?」等情,茲答復如下: 本案本局依法處理,以維護民眾權益。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組長陳雯龍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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