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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0115-001

主題:

關於標線問題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15 21:36:41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首先我想詢問,彰化市中山路三段南下方向,泰和路3段的路口外車道標線是只有直行箭頭,但該處無標示禁止右轉,請問這個路口到底能否右轉。不管是不是能轉,是否能調整標示或標線避免無所適從。 另外我想反映泰和路平交道附近的標線(像是雙黃線、機車停等區等等)嚴重斑駁到不能辨認,但不知道該向哪個單位反映重繪,該處斑剝到夜間或雨天沒辦反正確辨認的程度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彰化市中山路與泰和路口處交通標線問題一事,路權單位係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彰化市彰興路1段6號,電話04-7325625),本局已函請該段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12-002

主題:

紅線違規停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1-12 14:59:07

留言人:

葉章頤

留言內容:

彰化縣和美鎮和中廣場週邊紅線違規停車嚴重,已造成行人及車輛動線困擾,煩請當地交通隊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葉章頤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葉章頤君您好: 臺端反映和美鎮和中廣場週邊違規停車情形,本分局已派員前往加強取締,以維護用路人通行及安全。 感謝臺端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承辦人員:警員陳宜仟 聯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12-001

主題:

交通號誌不亮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12 12:15:31

留言人:

黃木榮

留言內容:

員林市員水路一段389巷口紅燈不亮(綠燈會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本縣員林市員水路1段389巷交通號誌紅燈不亮綠燈會亮案,已函請權責單位彰化縣政府交通處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宥餘    聯絡電話:04-7228034轉22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11-001

主題:

打110接電話的警員不耐煩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11 11:32:19

留言人:

陳靖偉

留言內容:

已明確表明違規地點在巷內,該員警硬是要跟我爭幾弄,到後面才真的理解就是巷內之後,直接態度語氣不耐的掛斷電話 時間113/1/11 11:2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陳靖偉先生您好,您於113年1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 板」所提「打110接電話的警員不耐煩」一事,經交由本局 勤務指揮中心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本局受理人員原認報案所指違規地點係單一地點或車 輛,而欲與臺端確認詳細報案地點,並無態度語氣不耐情 事,造成臺端誤解感受不佳,本局深感歉意。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 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 辦單位:彰化縣察局勤務指揮中心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 員施並聞 聯絡電話:04-76198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勤務指揮中心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10-002

主題:

彰化 台74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10 17:57:25

留言人:

王承業

留言內容:

想詢問檢舉在74快速道路違規車輛的案件進度 案件編號:20231122161 案件狀態:已回覆 是對方明顯違規而無法舉發成功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王承業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1月10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31122161)尚未查處」等情,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31122161)尚未查處1事,經查車號AHH-8159自小客車於臺中市台74線松竹交流道出口違規1事,因違規地點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管轄,本局無法舉發。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留言序號:

1130110-001

主題:

謝謝八卦山派出所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10 06:07:03

留言人:

金瑋訓

留言內容:

1/10 早上清晨約5:50分左右 有位怪怪的先生進我工作的超商 有點神智不清 約5:55分左右開著巡邏車142八卦山派出所的警官聽到有其他人跟他們反應我超商內的問題 警官就很快速的進來詢問狀況 這樣讓我覺得派出所的警官讓人好放心好有安全感 再次感謝您們辛苦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因為有你們的支持,我們才會變得更好,謝謝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09-003

主題:

交通檢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09 11:32:46

留言人:

YUAN HE LIN

留言內容:

附加檔案限制大小40MB太小了,麻煩增加一下好嗎?台中的至少都100MB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Y U AN HE LIN 君您好: 您 於113年1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附加檔案限制太小等情,本局將研擬改善。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09-002

主題:

埤頭鄉彰水路3段與興安街口交通號誌不同步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09 09:47:24

留言人:

林巧凰

留言內容:

您好,該街口的交通號誌又跑掉了,導致行駛動線不流暢,可否請人處理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本縣埤頭鄉彰水路3段與興安街口號誌不同步案,已函請權責單位彰化縣政府交通處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宥餘 聯絡電話:04-7228034轉22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09-001

主題:

兒童機車後座椅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09 01:44:12

留言人:

黃小姐

留言內容:

請問兒童機車後座椅是不合法的嗎?看路上很多機車有安裝,小孩讀幼兒園了也想安裝,但是又看到很多人說這個會被開單,是這樣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二百公斤,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 二、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五、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六、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 七、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以上供參考。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08-002

主題:

請問陳陵路上兩側店家外的擺攤是合法的嗎?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1-08 22:18:17

留言人:

張家豪

留言內容:

這條路以前是單行道.後來規劃成為雙向通行.靠近中正路及和平路兩端 甚至有規劃紅線以及行人線白線. 請問陳陵路上中正路至和平路這段. 兩側店家外的擺攤是合法的嗎? 若要檢舉應向哪單位檢舉.因為這條路連左邊跟右邊都是不同轄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陳稜路(中正路至和平路)擺攤」1案,經責由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狀況,如確認有未經許可在道路範圍內擺設攤位之情形,本分局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進行取締,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資料筆數【6419】頁數【10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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