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111-001
打110接電話的警員不耐煩
回覆次數:22024-01-11 11:32:19
陳靖偉
已明確表明違規地點在巷內,該員警硬是要跟我爭幾弄,到後面才真的理解就是巷內之後,直接態度語氣不耐的掛斷電話 時間113/1/11 11:2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陳靖偉先生您好,您於113年1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 板」所提「打110接電話的警員不耐煩」一事,經交由本局 勤務指揮中心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本局受理人員原認報案所指違規地點係單一地點或車 輛,而欲與臺端確認詳細報案地點,並無態度語氣不耐情 事,造成臺端誤解感受不佳,本局深感歉意。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 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 辦單位:彰化縣察局勤務指揮中心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 員施並聞 聯絡電話:04-761988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勤務指揮中心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10-002
彰化 台74違規檢舉
回覆次數:22024-01-10 17:57:25
王承業
想詢問檢舉在74快速道路違規車輛的案件進度 案件編號:20231122161 案件狀態:已回覆 是對方明顯違規而無法舉發成功的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王承業先生您好: 您於113年1月10日寄給本局民意信箱的電子郵件,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31122161)尚未查處」等情,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有關查處情形,茲答復如下: 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31122161)尚未查處1事,經查車號AHH-8159自小客車於臺中市台74線松竹交流道出口違規1事,因違規地點為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管轄,本局無法舉發。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1130110-001
謝謝八卦山派出所
回覆次數:12024-01-10 06:07:03
金瑋訓
1/10 早上清晨約5:50分左右 有位怪怪的先生進我工作的超商 有點神智不清 約5:55分左右開著巡邏車142八卦山派出所的警官聽到有其他人跟他們反應我超商內的問題 警官就很快速的進來詢問狀況 這樣讓我覺得派出所的警官讓人好放心好有安全感 再次感謝您們辛苦了。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因為有你們的支持,我們才會變得更好,謝謝您。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9-003
交通檢舉
回覆次數:22024-01-09 11:32:46
YUAN HE LIN
附加檔案限制大小40MB太小了,麻煩增加一下好嗎?台中的至少都100MB了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Y U AN HE LIN 君您好: 您 於113年1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附加檔案限制太小等情,本局將研擬改善。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巡官杜秉翰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3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9-002
埤頭鄉彰水路3段與興安街口交通號誌不同步
回覆次數:22024-01-09 09:47:24
林巧凰
您好,該街口的交通號誌又跑掉了,導致行駛動線不流暢,可否請人處理呢?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本縣埤頭鄉彰水路3段與興安街口號誌不同步案,已函請權責單位彰化縣政府交通處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宥餘 聯絡電話:04-7228034轉22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9-001
兒童機車後座椅
回覆次數:12024-01-09 01:44:12
黃小姐
請問兒童機車後座椅是不合法的嗎?看路上很多機車有安裝,小孩讀幼兒園了也想安裝,但是又看到很多人說這個會被開單,是這樣嗎?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二百公斤,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 二、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五、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六、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 七、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應依下列規定配戴安全帽: 一、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二、帽體及相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 三、配帶時安全帽應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應適合頭形,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以上供參考。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8-002
請問陳陵路上兩側店家外的擺攤是合法的嗎?
回覆次數:32024-01-08 22:18:17
張家豪
這條路以前是單行道.後來規劃成為雙向通行.靠近中正路及和平路兩端 甚至有規劃紅線以及行人線白線. 請問陳陵路上中正路至和平路這段. 兩側店家外的擺攤是合法的嗎? 若要檢舉應向哪單位檢舉.因為這條路連左邊跟右邊都是不同轄區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臺端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陳稜路(中正路至和平路)擺攤」1案,經責由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狀況,如確認有未經許可在道路範圍內擺設攤位之情形,本分局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相關規定進行取締,如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8-001
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2024-01-08 08:35:20
陳郁富
南環路西向與與員鹿路一段579巷路口號誌綠燈故障。 地點:https://maps.app.goo.gl/e1nNQYsKYoYvfZ6h7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臺端您好: 您於113年1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意見,經交由本局交通警察隊查處,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福興鄉南環路與員鹿路1段579巷口號誌故障1事,經查權責單位為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本局將函請該處依反映內容研議辦理。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如您對於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您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服務。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 交通警察隊本案承辦人:警員謝宏曉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105
1130106-002
娃娃機涉嫌賭博
回覆次數:12024-01-06 12:14:53
W
娃娃店有彈跳台 涉嫌賭博 請協助前往調查 謝謝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6號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1130106-001
場內彈跳台 、更改出貨方式 、刮刮樂
回覆次數:32024-01-06 11:59:54
匿名
彰化市中正路二段76號,場內有機台更改物品出貨洞口方式,彈跳檯面及刮刮樂,一投20 這樣是不是涉及「射僥倖」俱有機率、偶然且獎品的不確定性,涉嫌賭博行為,有無違法 賭博罪及《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 您於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中正路2段76號,內置有改裝選物販賣機」1事,彰化縣警察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有關提及之地點,本分局將派員前往了解,查察涉變更原遊戲流程(玩法)及改裝內部裝置之選物販賣機,函報彰化縣政府認定,據以依法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本案承辦人員:巡官洪皞 聯絡電話:04-7233481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警務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