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商標

Menu

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30130-002

主題:

色情按摩店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30 23:12:34

留言人:

Paul

留言內容:

店名:薇艾spa時尚會館 彰化縣員林市至賢街88號 在麻煩查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任何違法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30-001

主題:

無左轉號誌燈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30 19:06:59

留言人:

徐榮汯

留言內容:

中山路一段與永靖街 中山路南下有左轉燈 北上無左轉燈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 好: 有關臺端反映本縣永靖鄉中山路1段與永靖街交通號誌南下有左轉燈北上無設置案,已函請權責單位交通部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彰化工務段辦理。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宥餘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227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9-003

主題:

罰單有誤?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29 22:03:56

留言人:

江蒼琳

留言內容:

76新開從王功往二林右轉接二林監獄 綠燈右轉被開闖紅燈 警察跟我我有停止線 我沒看到 看錄影也沒看到 是開錯了嗎 很火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請提供詳細資料本局方可受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9-002

主題:

彰化市自強南路與彰美路口設置綠燈早開、綠燈遲閉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29 11:38:49

留言人:

許尚謙

留言內容:

彰化市彰美路左轉自強南路及彰美路左轉自強路的車流量大,左轉車輛往往會被對向也要左轉的車輛擋住視線,無法看到是否還有直行車輛通過,易造成危險,建請號誌改為綠燈早開,綠燈遲閉方式,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彰化市自強南路與彰美路號誌問題一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本局已函請該處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9-001

主題:

打電話給110檢舉紅線違停有處理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29 00:51:05

留言人:

陳玟聿

留言內容:

您好 我於1/28週日晚間11:08撥打110電話給警局,檢舉員林市惠明街212巷路段有車輛違停導致停車場出入口進出不便,想詢問後續的處理方式?有警員過去處理嗎?是否已結案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勤務指揮中心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陳玟聿小姐您好,您於113年1月2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所提「打電話給110檢舉紅線違停有處理嗎?」1事,經交由本局勤務指揮中心查處,茲答復如下: 臺端所報案件,經轄區員林分局莒光派出所員警到場,回報車輛已駛離。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察局勤務指揮中心 本案聯絡人員:警務員施並聞 聯絡電話:04-7619881

留言序號:

1130124-002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可以既往不咎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24 12:25:06

留言人:

Jeff

留言內容:

最近兩個多月來的違規停車案件(特別是交通路口以及斑馬線、人行道)大多以「依據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為由不予舉發,問題在於檢舉日在112年12月5日之前的也是用相同理由駁回,只要承辦員警審視案件的時間在這個日期之後,在這日期之前不管是哪一天違規都是輕輕放下,案件之多恕難一一列舉。 只想請問這樣是正確的嗎?所以違規案件只要上面函示,連之前的都可以不追究了嗎? 我知道承辦員警的業務很多,壓力也很大,但將滿坑滿谷的違規視而不見而造成諸多的交通事故,受傷的還是一般民眾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交通違規檢舉查處結果疑義一事,承辦員警引用之交通部函示,係重申舉發交通違規檢舉案件應符合之項目,嚴格審核舉證資料以避免浮濫舉發,並非頒定新法規,故引用該函示審核其下達前之案件尚無違誤。 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涂榮祥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4-001

主題:

鄰居會發出巨大噪音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24 08:03:07

留言人:

王仁志

留言內容:

我家隔壁的隔壁鄰居每晚(約PM9:00~12:00左右)常常會發出巨大聲響的噪音(甩門)我已經忍很久了,常常都會莫名其妙就被嚇到,窗戶全關塞耳塞都還是聽的到,簡直是一種精神折磨。 而且他都挑人家晚上要睡覺的時候或早上起床(約AM6:00~7:00左右)的時候才在那頻繁的吵,最常聽到的就是甩門、踱(跑)步、不然就在那鏗鏗鏘鏘,最後開開關關鐵門的出去外面又回來然後就又會吵煩死了,睡不著就不能小聲保持安靜嗎? 是彰化縣白沙村虎山街401號這家,十字路口賣"阿賢炸雞翅"他們家。 請問這種鄰居常常一下就很大聲的噪音問題有辦法解決嗎?還我一個安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建議台端如發現有上述情事,可逕向轄區分駐(派出)所檢舉或打110報案專線,轄區員警受理後會儘速前往了解、協助處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2-004

主題:

號誌故障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4-01-22 22:11:52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彰化市泰和路2段,建國東路交叉口(7-11彰北門市旁邊路口),路沖那隻號誌燈紅燈不亮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反映彰化市泰和路2段與建國東路(7-11彰北門市旁邊路口處)號誌故障一事,路權單位係彰化縣政府交通處,本局已函請該處研議卓處。感謝您對警政工作關心與支持,如您對本案處理仍有意見,歡迎來電與本案承辦人聯絡,本局樂意為您提供更詳盡的服務,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楊景濱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14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2-003

主題:

汽車臨停斑馬線.行人穿越道到底有沒有違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4-01-22 21:26:56

留言人:

秘密

留言內容:

汽車臨停斑馬線.行人穿越道到底有沒有違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鐵路平交道、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等處,不得臨時停車。 二、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 三、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不得臨時停車。 四、道路交通標誌前不得臨時停車。 五、不得併排臨時停車。 汽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其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 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臨時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30122-002

主題:

警用機車執行公務中的樣態是如何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4-01-22 15:23:52

留言人:

李市民

留言內容:

113年1月22日 約AM 11點多 在彰化市新平路與環河街口 果菜市場前的機車停等區 我在後方看到 警用機車NBN-5192 停紅燈時手持操作手機 如果是執行公務中可以不受標誌標線 法規的限制 但該時 警用警示燈沒在運作 我不知當下兩位警察是在執行巡邏勤務還是一般如民眾的身份騎乘 有無閃警示燈可以去看沿路監視器 中央路中華西路口就遇上該兩名警察 經莿桐派出所前 穿過涵洞 至新平 環河街口 都沒開警示燈 是否執行公務中?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本分局員警騎乘警用機車未開啟警示燈等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一、依據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規定,已有開啟警示燈時機,非有規定之執行任務時機,不須全程開啟警示燈,先予敘明。 二、查本分局員警騎乘機車停等紅燈,係基於公務上需要使用行動電腦查詢,當時員警為執行勤務中,屬執行公務,尚無不當。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復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順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資料筆數【6383】頁數【100/639】
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