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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501-002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5-01 16:43:07

留言人:

留言內容:

員林市中正路17號長期拿輪椅佔用馬路 影響市容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501-001

主題:

車輛加油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5-01 13:34:4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警用車輛是否有限制加油站加油,以及公車若沒有按照公司規定加油站加油,除了會有內部規定處罰,詢問公司表示統一管理車輛加油,是否有牽涉刑法。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警用公務車有特約加油站,如到其他加油站加油,該筆油錢無法核銷,要自行負費。您所服務的公司是否有此規定,要確認好再去加油。

留言序號:

1140430-006

主題:

鹿港老街攤販凌亂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30 21:46:28

留言人:

林雍茂

留言內容:

今(4/30))前去鹿港老街路經公會堂附近,發現有攤販跟店家不知為什麼當街在吵架,鹿港好歹是台灣知名景點也是外國遊客常去的地方,整個老街攤販到處亂擺就算了還當街吵架真的是有夠丟臉的,麻煩多少去取締或是勸導,留給大家逛街空間也維持台灣形象,感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30-005

主題:

刑事案件提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30 10:01:2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告訴乃論案件向警察機關報案,而警方受理報案後,到警政署網站查詢,但是若還沒收到地檢署傳票,是否需要打電話到轄區分局偵查隊或是地檢署詢問。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警政署的案件查詢系統顯示「偵辦中」,可定期留意即可。如顯示「已移送」可再撥打到案件轄區的地方法院檢察署查詢。

留言序號:

1140430-004

主題:

請人家喝飲料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30 09:59:26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請朋友同事喝飲料,而剩餘的袋子或是盒子幫忙回收,但是忘記拿去丟棄,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這種「忘記處理垃圾」的情況,頂多是禮貌或生活習慣的問題,不會有法律責任。

留言序號:

1140430-003

主題:

餐廳點餐號碼牌忘記繳回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30 09:57:4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到餐廳點餐,而號碼牌忘記交給店家不小心帶回家,而隨即拿回去或是丟棄,是否會有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通常這類情況不會有法律問題,也不會有刑事責任,只要不是惡意行為就不必太擔心。但從誠信和責任的角度來看,通知或歸還是較妥當的處理方式。

留言序號:

1140430-002

主題:

違規取締標準讓人難信服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4-30 08:38:37

留言人:

陳建富

留言內容:

彰化縣北斗鎮光復路346巷與光復路交叉口,到光復路346巷與光仁街交叉口一小段的路,,中間隔了一個宮後街,兩邊車輛命運大不相同,靠近光復路這段,無劃線,也沒影響到交通,停了數年,突然大力取締,另一端劃了白線安然無事,試問同一條路,為什麼有兩種規定? 像是菜市場,天天可以看到大量違規,卻毫無辦法可以強力處理,只會專挑軟柿子吃嗎? 北斗分局周遭也是,天天有違規,在分局眼皮子底下,反應也只會說會處理,請撥打110反應,事實呢?狀況依舊,像是分局旁地政路與光復路口,地政路上那個機車停等區旁,長期有一車輛佔用,且壓白線與機車停等區,檢舉N次我看依然停的很好,所以分局周遭算是沒王法了嗎?麻煩請公平點執法,不要大小眼,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30-001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進度疑問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30 08:28:21

留言人:

黃先生

留言內容:

114/3/19日於彰化縣警察局網陳情交通違規案號20250319245迄今查詢案件狀態仍然在已分文,依照版上以往回覆_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本局依據規定於二個月內查處完畢。 所以依照陳情日起算最多兩個月內會有回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黃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4月2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交通違規(案號:20250319245)查處進度疑義」等情,茲答復如下: 有關檢舉交通違規(案號:20250319245)查處進度疑義1事,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二個月不得舉發。本局已函請和美分局儘速檢視查處,並將查處情形回復您本人。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員:警員蕭煉錠 聯絡電話:04-7262049轉35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29-001

主題:

時常有違規逆向騎在行人穿越道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29 13:53:00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員林市莒光路180號前的(台糖舊鐵道),時常有機車橫越騎在行人穿越道上,到莒光路103巷,長期雙向橫越騎乘,不見員警取締;請派員加強取締,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4月29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 留言板檢舉員林市莒光路常有逆向行駛交通違規案, 本案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前往查處,已舉發違規在案,將持續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日後如再發現類似違規情形,請撥打110報案電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處理。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428-006

主題:

路霸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4-28 22:39:04

留言人:

王麗真

留言內容:

員林中正路一巷靠近八堡一圳 長期有摩托車佔用車位 一次擺放好幾台摩托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臺端您好: 有關臺端於114年4月28日至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 留言板檢舉員林市中正路常有機車長期占用案, 本案責由轄區莒光派出所前往查處,已舉發違規在案, 將持續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順暢。日後如再發現類似違規情形,請撥打110報案電話,本分局將立即派員處理。 敬祝 身體健康、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 本案承辦人:巡官莊家程 聯絡電話:04-835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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