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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
留言序號:

1140612-003

主題:

使用他人物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2 20:48:1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使用離職員工留下的物品,沒有擅自帶走,是否有違反法律相關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若確定是離職員工的私人財物,即使他離職了,公司或其他員工也無權擅自使用,因為物的所有權仍屬於原員工。若未經同意即使用,可能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若將之據為己有或處分,可能構成「侵占罪」。

留言序號:

1140612-002

主題:

叫午餐找零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2 20:46:35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員工請服務人員叫餐點,而服務人員身上零錢不夠,拿其他司機繳交的錢找零,司機拿服務人員找零的錢,是否有違反侵占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服務人員是否違法,若他只是「臨時墊用」找零,不是拿去自己用,而是找給另一位司機,沒有據為己有的意思,通常不構成侵占罪。實際拿錢的那位司機是否構成侵占,如果他只是拿回自己的找零,且他知情這是臨時墊用的,沒有惡意據為己有的情形,也不構成侵占。

留言序號:

1140612-001

主題:

彰馬街亂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2 17:54:24

留言人:

阿古

留言內容:

馬興國小前彰馬街上,上課時段接送學生車輛經常因為早餐店前臨時停車而不得不跨越雙黃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第1項第2款規定,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將處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上課時段都會有警員在路口維護交通,但是從沒有看到警察取締或者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鹿港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11-001

主題:

感謝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1 14:51:52

留言人:

洪先生

留言內容:

二林鎮重利放貸業者無視公權力環保,放貸廣告布條四處亂掛。 感謝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及芳苑分局二林分駐所即時處置,6/10日通報6/11日中午即拆除不見了。 但發現還有一處漏網放貸布條未移除,五常一街上仁愛路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芳苑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10-003

主題:

叫午餐找零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0 15:22:13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公司服務人員幫忙司機叫午餐,因為零錢不夠,而拿其他司機繳的錢找錢或換錢,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如果服務人員只是暫時性地借用其他司機繳的錢來找零或換錢,而沒有挪用、侵占、虛報或中飽私囊的情況,並於事後歸還或補足差額,通常不會構成刑法上侵占罪。

留言序號:

1140610-002

主題:

二林鎮淪為重利放貸天堂嗎?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0 15:11:50

留言人:

洪先生

留言內容:

二林鎮淪為重利放貸天堂嗎,放貸布條四處亂掛,正心路洪子超服務處斜對面圍牆,五常二街頭尾圍牆,正和街正行路路口圍牆,布條都有電話,希望單位能處理,重利延伸暴力討債,家庭破碎妻離子散。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芳苑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10-001

主題:

彰水路與番花路紅綠燈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10 08:43:05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請問番花路這一側的紅綠燈是又壞掉了嗎?今天需等待四次紅燈才能通過路口,再麻煩幫忙處理,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09-002

主題:

佔用道路及違規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5-06-09 17:31:44

留言人:

黃鈞雁

留言內容:

同留言序號:1140602-001 謝謝警察回覆,於今日114/6/9接送小孩上下課,停放了四台車(ACB8533、ARY7283、BPA2067、BMQ7359),好像此處亦是如此,沒有改善,依樣與對香車道行人爭道,請問警察如果要檢舉應該要檢舉哪一條,又或者可以用什麼方式改善呢?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可即撥打110請派員取締,另提供違規採證影像等相關資料,利用彰化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https://traffic.chpb.gov.tw/ViolatePetition/C005400)檢舉交通違規。

留言序號:

1140609-001

主題:

請問查詢交通違規照片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6-09 13:43:14

留言人:

邱小姐

留言內容:

違規照片請問有查詢網站可以查到嗎??近期週週收到同地點告發通知單單號:IBA241361 ,IBA242620。違規單為同為114年4月發生,到案日期為114年7月,裁決日期114/5月底 6月,繳納日期:114年7月,違規單上所附照片不清楚,請問如何查詢交通違規照片,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邱小姐您好: 您於114年6月9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近期週週收到同地點告發通知單單號:IBA241361、IBA242620。違規單同為114年4月發生,到案日期為114年7月,……,違規單上所附照片不清楚,請問如何查詢交通違規照片。」1事,本局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本案交通違規舉發疑義查處係本局彰化分局權責,爰將函轉該分局依權責查辦並回復臺端。 二、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賴建村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6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40608-001

主題:

機車優先道腳踏車可以騎嗎?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5-06-08 08:51:20

留言人:

謝秉浤

留言內容:

彰新路三段的機車優先道腳踏車可以騎嗎?還有為了安全起見,在每個路口是否都應兩段式轉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謝秉浤先生您好: 您於114年6月8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留言,提及「機車優先道腳踏車可以騎嗎及為了安全起見,在每個路口是否都應兩段式左轉」1事,經交由本局交 通警察隊查處說明如下: (一)機車優先道是專供機車和腳踏車行駛的車道,其他車種如汽車和大型重型機車則禁止在此行駛,除非有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等狀況。 (二)彰化縣內各路口騎行機車是否需兩段式左轉,必須以道路權責主管機關,將路口原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移除為準,如未移除之路口,機車仍需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三)感謝您對警政交通工作的關心,順頌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小隊長李春生 聯絡電話:04-7228037轉359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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