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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317-001

主題:

路邊停車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17 22:17:14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道路路邊停車或是公用停車場停車,但是離開沒有收到繳費通知,或是沒有繳納,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公用停車場或路邊公有停車格: 這類收費通常被視為「行政規費」或「使用費」。如果您未繳納,本質上是欠繳政府的費用。私有民營停車場: 這則屬於純粹的民事契約關係。公有停車場主管機關會先掛號郵寄催繳通知單(會額外加收逾期手續費)。若催繳後仍不繳納,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第 3 項開立罰單。

留言序號:

1150315-002

主題:

未派人來取締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3-15 22:14:56

留言人:

市民

留言內容:

14日 11時07分 打110檢舉 彰化市文心街 6號 自小客佔用車道違停 29分 未見警察到現場取締 密錄器調出來 有無派警員出勤到現場 該6號是否後臺很硬 屢次檢舉都無效 AHR-8252 好厲害的 TIDA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5-001

主題:

有關不定期的噪音問題-2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15 20:33:31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我是1150308-001的,我再次比對我住的地方跟噪音的方向,應該是「500彰化縣彰化市彰興街69號3樓或是4樓」的住戶,他這周還是在3.11、3.13、3.15都有在晚上8點~10點之間演奏樂器,聲音也還是很大聲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彰興街69號3樓或4樓住戶,晚間演奏樂器」1事,本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本分局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上揭地址周遭夜間巡邏勤務,勸導民眾注意音量管控,避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3-002

主題: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13 16:00:12

留言人:

用路人

留言內容:

您好:彰化市區很多行人過馬路不走斑馬線,直接跨越雙黃線過馬路,彰美路郵局六信這段路很多,請勸導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彰美路1段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有關反映之地點,本分局已加強該地點交通整理,以維護用路人之權益。另如您再發現該地點有交通違規情事,亦可隨時撥打110報案,本分局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13-001

主題:

親屬竊盜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3-13 10:25:42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拿家裡的紅包袋包紅包給對方,而事後告知家人,家人表示可以拿,是否有親屬竊盜或其他法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您所提的問題,這類情況在法律上通常不構成犯罪。

留言序號:

1150311-001

主題:

車禍初判表申請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3-11 18:24:37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您好 我想問「車禍初判表」申請相關問題。 車禍發生是被撞上,但「無人受傷或死亡」。 做筆錄的警察是建議30日後,自行上網下載「車禍初判表」。 但「車禍初判表」一開始的選項要"有無受傷或死亡",才能進行下一步。 而"無人受傷或死亡",選項建議要找做筆錄的警察,無法下一步申請。 但回到一開始,做筆錄的警察建議自行上網申請。 請問現在我該怎做呢? 因為距離做筆錄的警局有點遠,不想再白跑第二趟... 是要"v勾選"有受傷或死亡嗎?還是? 謝謝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115年3月11日在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提及「本局網路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問題」1事,本局非常重視,已責由本局交通警察隊處理,茲答復如下: (一)案件類別說明:A1係指交通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有人死亡;A2係指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A3係指交通事故無人受傷,僅造成車輛或財物損失之案件。爰依您留言「雙方」無人受傷或死亡,系統案件類別請選擇「A3」。 (二)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敬祝安康。 聯絡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聯絡人員:小隊長林建華 聯絡電話:04-7228037*405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08-001

主題:

有關不定期的噪音問題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08 21:32:48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大約是在「彰化縣彰化市延平路523巷36號」前後的住戶,不定期會在晚上8點~10點之間演奏樂器,因為無法確定他們是否有用喇叭,所以麻煩你們可不可以過去勸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您於本局「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彰化市延平路523巷36號前後住戶,不定期在晚間演奏樂器」1事,本局非常重視,經責由彰化分局查處結果,答復如下:: 本分局責請轄區派出所加強上揭地址周遭夜間巡邏勤務,勸導民眾注意音量管控,避免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敬祝安康。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05-003

主題:

違規網頁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3-05 20:07:36

留言人:

劉先生

留言內容:

網頁是壞了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劉先生 君您好 本案經本局實際測試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均能正常上傳,檔案如為一般通用檔案(格式),皆可正常上傳,可能會出現上傳錯誤的情形,說明如下: 請您檢視您使用者終端設備(包括個人電腦、手機、平板)、網路使用的情形皆可能會有影響,有可能與環境線路(頻寬限制、網路有限制流量或同時大量使用網路流量)而造成上傳錯誤,(檢舉系統上傳檔案最大限制為60mb),請確認網路的訊號是否流暢,並清除瀏覽器快取紀錄(Cookie)後,再重新嘗試操作。  感謝您對交通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敬祝平安、快樂。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 本案承辦人:警員林有德 聯絡電話:04-7228037分機308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交通警察隊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305-002

主題:

和頭路440巷未繫繩野狗逛大街現象頻繁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05 10:27:57

留言人:

陳聰明

留言內容:

彰化和美15隻惡犬遊蕩 民眾遭追咬事件頻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2RPNUdUw-o 請警察局協助頭前里民眾依照動保法規定查察及裁罰。確保民眾外出步行的安全保障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聰明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聰明君您好: 有關臺端反映事項經本分局派員前往旨揭地址查處,現場未發現有犬隻遊蕩情形,後續將請和美派出所加強巡邏;如遇有犬隻遊蕩對民眾造成困擾情事,可逕撥本縣設置之捕犬通報專線電話(04-8590010)通報權責單位。 感謝臺端對公眾事務之關心,順頌闔家平安。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一組) 承辦人:警員 周百崇 聯絡電話:04-7556068

留言序號:

1150305-001

主題:

其他車輛於交叉路口十公尺內停車卻未見開罰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3-05 09:20:55

留言人:

李小姐

留言內容:

過年前於「和美鎮菊東路及東萊路81巷37弄口」處天橋下停車,看到中寮派出所員警在現場準備開單,家父剛好在家門口看到立刻上前表示立即移車,卻仍被員警開單,事後我們依規定繳交罰款!過年期間該地方仍有少數車輛停放遭開單,而現在過完年多輛車停放過夜,卻未見員警開單是否有失公平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李小姐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李小姐您好: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菊東路及東萊路81巷37弄口違規停車已交由中寮派出所派員前往查處;若您發現有交通違規情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將派遣員警立即到場處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敬祝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承辦人員: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 第五組警員李芮嘉,聯絡電話:04-75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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