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0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楊嫌等3人涉嫌販賣第一級、二級毒品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蒐報得知販毒情資,遂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復於111年9月20日在彰化縣溪湖鎮查獲販毒主嫌楊○居、楊○顯及蕭○華等3人,經搜索查扣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安非他命吸食玻璃球2個等贓證物,本案共計藥腳10名指證楊嫌等3人涉嫌共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9-19
員林分局破獲首件賄選案件,送500元及醬油, 2里長涉賄選「整個里」遭逮
彰化縣員林市某里的黃姓里長參選人,以每票500元賄選,另一名劉姓里長參選人則以每票500元加上醬油禮品賄選,由於買票範圍幾乎是整個里,本局員林分局於19日帶回超過300位里民訊問,「幾乎塞爆警局」;分別拘提、通知員林市劉姓里長候選人、黃姓里長候選人到案,經檢方複訊後,認為劉姓、黃姓里長候選人均涉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嫌疑重大但沒有羈押必要,2人分別以6萬元、2萬元交保。
2022-09-07
少年警察隊辦理二林工商進行反毒反霸凌及違反著作權案件宣導
本局少年警察隊在二林工商,進行法律常識宣導,除反毒反霸凌外,更對違反著作權等加強宣傳成效。
2022-09-05
少年警察隊辦理秀水高工進行反毒反霸凌及柬埔寨詐欺案件宣導
本局少年警察隊在秀水高工進修部開學典禮,進行法律常識宣導,除反毒反霸凌外,特別針對近期柬埔寨詐欺案件講解,並於臉書貼文加強宣傳成效。
2022-09-01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查獲施嫌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蒐報得知檢肅目標主嫌施○議經營「鬥陣」APP網路賭博遊戲,並自組暴力討債之犯罪組織牟利,及募集另嫌吳○憲等8人加入組織,嗣因施姓被害人積欠賭債新臺幣27萬5,000元,遭施嫌率10餘人於111年6、7月以恐嚇及毀損被害人所有車輛等暴力手段逼討債務,案經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揮偵辦,於111年9月1日至彰化縣彰化市、鹿港鎮、埔鹽鄉一帶拘提施嫌等5人到案,並查扣第三級毒品K他命2包(毛重319.31公克)等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8-31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陳嫌非法持有槍彈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於111年8月31日在彰化縣彰化市彰南路段執行搜索,當場查獲陳○玲涉嫌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1枝、子彈19顆、彈匣2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8-30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陳嫌涉嫌非法持有大量槍械及第二級毒品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與海巡署臺南查緝隊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共同於111年8月30日,在臺南市永康區執行犯嫌陳○泉涉嫌持有及改造槍械案件搜索,當場查獲嫌犯陳嫌持有各式槍械10枝(持有制式長槍4枝、制式短槍5枝、改造手槍1枝)、子彈794顆、滅音器1支、改造工具1盒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1.3公克)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條例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8-30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查獲黃嫌涉嫌非法持有、改造槍械及第二級毒品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於111年8月30日在溪湖鎮執行犯嫌黃○清涉嫌持有及改造槍械案件搜索,當場查獲犯嫌黃嫌持有非制式手槍1枝、子彈5顆、撞針7支、彈簧1包、彈頭31顆、彈殼10顆、底火帽1包、改造工具1批及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9公克)等證物,全案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條例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8-18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查獲李嫌涉嫌販賣第二、三級毒品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執行網路巡邏勤務,發現特定帳號在臉書社群公開販售毒品牟利,經臺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據以查緝,於111年8月18日在臺中市大里區執行搜索,查獲犯嫌李○志涉嫌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第三級毒品及第三級毒品分裝場,現場查扣乾燥大麻3包(毛重93公克)、安非他命2包(毛重13公克)、愷他命1包(毛重10公克)、毒品咖啡包56包(毛重191.5公克)、不明藥物12錠、非那西丁1罐、毒品分裝工具1批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2-08-11
柬埔寨翻版國內上演 警方一舉緝獲詐欺集團
本局員林分局於111年8月10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彰化縣警察局保安警察隊霹靂小組等單位至高雄市三民區一處大樓內查獲陳嫌等4人經營之詐欺水房,渠等犯行並與近日國人遭騙至柬埔寨工作、控制等犯罪手法雷同。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偵辦某人頭戶詐欺案過程發現其他犯罪事證,遂指揮員林分局偵查隊等單位共同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警方於蒐證過程中,發現詐欺集團陳姓主嫌指揮旗下3名小弟協助收購人頭帳戶、提領及轉帳等工作,並將數名人頭戶所有人控制在臺中、南投及彰化等地區旅館內,再由該集團以「假交友」、「假投資」等名義詐騙30多名被害人,詐騙金額合計約新臺幣5,700多萬元,被害人匯出款項後,即由陳姓主嫌、旗下小弟及其他遭控制之人頭戶以網路層層轉匯,以迂迴層轉之方式隱匿詐欺犯罪所得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