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5
本局員林分局員警保住民眾血汗錢,不明網路投資訊息不可信
本局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於113年11月4日獲報和美鎮1名吳姓婦人(50年次)遭遇投資詐騙,與詐欺車手約定時間地點在車上面交投資款項。隨即派員至彰化縣和美鎮道周路埋伏,員警在現場埋伏時,發現1名形跡可疑男子坐上婦人的車,於婦人交付新臺幣370萬元後,在該男子下車準備離開之際,員警立即上前盤查,當場查獲面交車手吳○○(88年次),並查扣新臺幣370萬元、工作識別證、收據、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經了解該名婦人在網路受到不明投資訊息的吸引,在詐團成員的話術引誘下,答應進行面交投資款項,並由假投資專員持假工作證與被害人面交取款,當場遭員警查獲,全案將吳嫌依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2024-10-26
本局辦理外事專業通譯人員講習
本局為充實通譯資源、提升傳譯品質以維護本轄外籍人士遇案時之語言平等基本權利,並加強與現職通譯人員之聯繫,蒐集相關制度之問題及改善建議,於10月26日、27日在本局禮堂舉辦113年第2梯次通譯人員講習,並於講習間辦理意見交流座談會;同時為把關通譯人員素質,於課後辦理口、筆試測驗,外聘口試委員越南語、印尼語及泰語各1名施測,到訓學員共計67名。
2024-10-21
本局員林分局勇擒四案通緝犯致摔車經兩個月鍥而不捨終獲佳績
本局林厝派出所員警於113年8月31日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重機違規,欲上前攔查時,騎士突然加速逃逸。過程不僅罔顧警方攔查,還多次違規橫跨路口,對其他用路人安全構成威脅,致使一名追捕的員警不慎摔車。該騎士涉犯公共危險罪後逃離現場。面對這名駕駛的惡劣行徑,員林分局立即展開深入的追查行動。根據現場目擊資料和監控畫面,針對該車輛展開深入的追蹤分析。經過多日研判與謹慎規劃,警方掌握了該車輛行駛路線,並選擇最佳的攔截時機。於10月18日,經過兩個月的持續追緝,成功當場逮捕了駕駛。經查該陳姓駕駛84年次,竟巳涉及4案的通緝犯。本案在警方的耐心與努力終於有了回報,讓承辦員警不禁感慨道:「追緝你2個月,終於捉到你了!」在逮捕過程中,參與行動的員警展現了高度的專業與勇氣,也讓市區治安更添保障。
2024-10-17
本局員林分局警銀機警成功阻詐紙飛機假投資真匯款阻詐
本局員林派出所於113年10月16日分別接獲行員報稱,辦理顧客大額臨櫃匯款時,發現其說詞有異、經進一步詢問,發現其可能被詐騙而通報警方至現場。員警到場了解為陳姓男子,因投資香港○○○股票公司欲臨櫃匯款,在員警解說各類型詐騙案件時,陳民仍不放棄匯款情況下,請其提供相關投資契約證明,員警查詢發現契約書與網路上的資料有所出入,向其說明該案為典型假投資詐騙案。同(16)日另1名鐘姓男子(59年次)亦遭同樣詐騙手法,臨櫃辦理匯款新臺幣68萬元,員警亦解說各類型詐騙案,同時為避免陳民及鐘民後續仍有遭詐騙可能,隨即通知2位民眾家屬審慎了解投資狀況
2024-10-17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查獲蔡嫌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蒐報得知蔡○文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於113年10月17日在本縣溪湖鎮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蔡嫌非法持有海洛因(毛重共31.1公克)、海洛因香菸(毛重10.4公克)、安非他命(毛重共7.3公克)、電子菸(含菸彈1顆)、依托咪酯菸彈3顆(毛重18.9公克)、依托咪酯菸彈2顆(毛重13.8公克)、分裝瓶(含依托咪酯菸油毛重5.3克)、依托咪酯風味菸油6瓶(毛重217.4公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2024-10-16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李嫌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蒐報得知李○政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於113年10月16日在本縣田中鎮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李嫌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共(毛重284.63公克)、安非他命(毛重1028.95公克)、依託咪酯菸彈3顆、菸油14瓶(毛重495.97公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2024-10-16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邱嫌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蒐報得知邱○升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於113年10月16日在本縣員林市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邱嫌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毛重共計8.5公克)、安非他命(毛重1公克)、依托咪酯菸彈6顆(毛重32公克)、依托咪酯菸油7瓶(毛重262.1公克)、依托咪酯原油1瓶(毛重23公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2024-10-16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林嫌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蒐報得知林○穗涉嫌販賣第一、二級毒品及依托咪酯毒品菸彈分裝廠等案,於113年10月16日在雲林縣西螺鎮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林嫌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毛重18.87公克)、安非他命4包(毛重15.01公克)、依托咪酯菸油14瓶(毛重409.43公克)、依托咪酯菸彈9顆(毛重47.78公克)、依托咪酯原油1瓶(毛重23公克)、空菸彈1包、愷他命1包(毛重5.33公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2024-10-14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查獲粘嫌等2人涉嫌毒品分裝場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蒐報得知粘○銘及洪○暘等2人涉嫌毒品分裝場案,於113年10月14日在本縣福興鄉鎮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粘嫌等2人持有毒品依托迷酯菸彈2顆(毛重分為6.05克、27.77克)、依托迷酯1罐(毛重29.78克)、愷他命香菸(毛重4.11克)、咖啡包(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毛重24.27克)、愷他命1包(毛重0.75克)、依托迷酯菸彈1顆(毛重37.08克)、毒品咖啡包(含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3包(毛重共18.76克)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2024-10-08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查獲杞嫌涉嫌販賣第一、二、三級等毒品案
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蒐報得知杞○敏涉嫌販賣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大麻等毒品,於113年10月8日在本縣大村鄉鎮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當場查獲杞嫌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25包(毛重75.23公克)、安非他命28包(毛重194.57公克)、大麻3包(毛重6.87公克)、依托咪酯菸彈2顆、依托咪酯煙油2瓶(毛重77.88公克)、現金5,500元等贓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