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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防禦駕駛四安全守則
10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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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防禦駕駛四安全守則
  台灣機車族群眾多,且車流量大交通擁擠,若機車騎士能掌握防禦性駕駛的原則,可避免自身或其他用路人陷入危險之中,創造更安全友善的交通環境,而機車騎士趨吉避凶的四安全守則分別是:
守則1:紅燈轉綠燈時,先確認前方左右來車再起步。
守則2:變換車道之前,先從後照鏡確認後方來車,再變換車道。
守則3:注意大型車輛右轉的內輪差,保持適當距離以避免被捲入。
守則4:雨衣反穿不確實扣上或穿著輕便雨衣,容易勾到發生意外。
  另外提醒機車騎士遵守以下的守則也很重要!
(1)停紅燈時盡量停在汽車右前方
(2)不橫越大型車輛前方
(3)不從計程車右方衝過,計程車隨時可能因上下乘客而靠右行駛
(4)小巷放慢速度,以免撞上衝出的車輛或行人
(5)前方有停車或右轉車妨礙直行時,不可冒然往左偏或變換車道
(6)變紅燈時應提早減速,不突然急煞停止
(7)晴天時避開積水,那可能是會打滑的油漬或路面坑洞
(8)別搶黃燈,更不可闖紅燈
(9)與路邊車輛保持距離,防止突然開車門造成撞擊
  有關菜籃族、年青人和外籍移工最夯的代步工具電動自行車,其交通違規也屢見不鮮,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新規定包括:
(1)未戴安全帽駕駛開罰300元
(2)行駛電動自行車速率超過每小時25公里者罰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之罰鍰
(3)電動自行車擅自變更原有規格處罰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
(4)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慢車酒駕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酒測拒檢則罰款2,400元 以上,電動自行車相關法令請鄉親朋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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