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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宣導

最高法院針對詐欺犯強制工作之裁定
109-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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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針對詐騙集團領款車手若屬初犯,依《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後,是否須再依《組織犯罪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宣告刑前強制工作的法律爭議,上月召開史上首場刑事大法庭審理,聽取檢方、律師與4位法律學者意見後,本(2)月13日裁定同時觸犯《刑法》加重詐欺取財罪與《組織犯罪條例》的被告,即使從重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法院仍可依照《組織犯罪條例》規定,判決被告於服刑前接受強制工作。這是終審法院2019年7月4日實施大法庭制度後,最高法院首次作出的裁定,未來將成為同類案件的統一法律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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