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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宣導

追求 ≠ 奪命連環 call!
11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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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狂傳訊息、瘋狂打電話,

甚至出現在對方下班路上、學校外「巧遇」?

就算你覺得自己很深情,

只要對方已明確拒絕,

而你的行為讓人感到不安、害怕——

這就可能已經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你知道嗎?

一般跟騷行為,最重可處 1 年有期徒刑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

若 攜帶凶器 或情節重大,刑責最高可達 5 年徒刑

 

真正的喜歡,是尊重界線

不是用訊息轟炸、電話追殺

更不是尾隨、盯梢、製造壓迫感

過度追求,不是浪漫,可能是心理暴力,甚至是犯罪。

遇到跟騷行為,請勇敢求助,警方會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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