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狂傳訊息、瘋狂打電話,
甚至出現在對方下班路上、學校外「巧遇」?
就算你覺得自己很深情,
只要對方已明確拒絕,
而你的行為讓人感到不安、害怕——
這就可能已經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你知道嗎?
一般跟騷行為,最重可處 1 年有期徒刑或 10 萬元以下罰金
若 攜帶凶器 或情節重大,刑責最高可達 5 年徒刑
真正的喜歡,是尊重界線
不是用訊息轟炸、電話追殺
更不是尾隨、盯梢、製造壓迫感
過度追求,不是浪漫,可能是心理暴力,甚至是犯罪。
遇到跟騷行為,請勇敢求助,警方會在你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