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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交通違規檢舉 去年暴增39.8萬件
110-04-19
1537

發布單位:交通警察隊
主旨:桃園交通違規檢舉 去年暴增39.8萬件

桃園市去年交通違規案141萬餘件,民眾檢舉案占69萬8千件,較前年暴增39萬8千餘件,市政府警察局昨在市議會定期會工作報告時,多名議員質詢檢舉案件爆量,雖然罰鍰歲入超收3億餘元而挹注市庫,卻也擔心檢舉達人扮演馬路警察衍生新社會問題、龐大案量是否讓員警無法負荷。

市警局長陳國進答詢說,暴增主因是1999市政信箱交通部分自去年元旦起併入警方系統,10分局由26名專人專責處理檢舉案,不排除增加警力,加快處理速度。


議員李柏坊說,交通違規檢舉案件過去1年成長39萬8千餘件,讓常態性編列歲入預算增加,似乎是檢舉達人貢獻,而非因為警方執行取締,臨時停車違規有時只停1秒,便遭檢舉者拍照,民眾收到罰單當然不服,有檢討空間,希望違規態樣提供交通局參考,依各區狀態,提出適當處理方法增建停車空間,實際解決問題。

議員陳萬得認為,罰款是手段,不是目的,應從基礎教育著手,讓事故和罰款都減少。

陳國進回應,年初至今發生4起因違規停車引起的死亡車禍事故,根據去年、前年數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擦傷、車損事件明顯增加,警方因此強力執法,以致件數增加,但罰單件數在六都排名第4、5位,仍會持續宣導交通安全,並透過交通會報平台,提供建議予交通局。


議員涂權吉關注前3名檢舉達人的檢舉件數,高達1萬1千至9千件,熱點集中於中壢區,是否加重員警工作量?議員葉明月說,遭檢舉的製、寄單是否拖延,有民眾數月後才收到罰單,想舉證申訴卻逾時來不及。

陳國進回應,檢舉案中有8萬餘件,因違規行為不明顯、舉證不足或逾時2個月檢舉而遭排除不罰,違規項目多為違規停車、違規臨停與轉彎或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26名交通專責人員收案後,看完照片、影片並擷取違規事證,輸入違規法條入案,交給委外廠商製單舉發,歷時5個工作天,每案至少得耗時10分鐘,未來可能再增添人力協助處理。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43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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