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109年下半年刑案新聞發布檢討報告
「偵查不公開」原則之目的,在於保護刑事訴訟被告及相關人員之合法權利,貫徹當事人進行主義中「無罪推定」之重要制度,兼為維護偵查工作之順利進行,避免因公開偵查資訊導致後續訴訟程序受到影響。本分局自108年6月15日新修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正式施行以來,處理轄內各類刑案新聞前(含撰寫新聞稿、提供影音資料、遴選發言人及媒體關係經營等),均能恪遵作業辦法之相關規定,謹慎發布新聞,並落實填具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關落實偵查不公開發布新聞檢核表」。爰此,本分局109年下半年共計發布刑案新聞1則,茲臚列如後。
編號 |
單位 |
日期 |
新聞標題 |
發言人 |
1 |
一組 |
109.10.12 |
男子行搶老翁芳苑警即時逮人。 |
二林分駐所副所長 |
新修正「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施行迄今經警政署統計違反規定情形疑似有增加,本分局確實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轉達基層同仁,以避免違反相關規定,另本分局及所屬各單位將持續於偵查不公開之原則下,致力取得刑案當事人訴訟程序與媒體報導監督間權利之平衡;廣納各界意見精進,強化新聞檢核機制,針對民眾權益意識轉變,檢舉、提告案件增加,本分局在執法意識會有所調整、發布新聞會更周全考量,違失個案從嚴懲處,落實各級主官(管)及所屬員警人權、法紀之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