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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長信箱

彰化縣警察局田中分局-分局長信箱

一、注意事項

   「緊急事故請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04-8756910,將有專人為您處理」,有關交通違規檢舉案件得至本分局民意廣場/「交通違規檢舉」辦理。為積極處理、迅速回應您的建議、投訴或陳情事項,請您就陳情內容或警政興革事項提出具體建言,來信內容若為無端謾罵、非理性個人情緒抒發、與警政無關之廣告信件、新聞剪輯等,本分局將視其情形予以存查處理。民眾利用本系統信箱陳情時,如有冒用他人郵件、身分、電話等個人資料進行陳情,經查證屬實者,本分局將視其情形,依法處理;其抒發情感理應有所節制,並應避免不實之情緒批評及惡意攻訐謾罵等情事,如有涉及毀謗、誣告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提醒您。

二、使用說明

  凡您對於本分局各項警政工作、為民服務事項及本站有任何的意見,均可透過本信箱反映,只要您輸入相關個人資料,再按(新增存檔)送出後,系統就會自動給您一個「案件編號」。本信箱設有檔案上傳功能,一次最多可上傳3個檔案(加總請勿超過30MB,支援類型如畫面所示)。填寫基本資料時,請您務必留下正確的聯絡資料(本分局對陳情人身分及資料絕對嚴予保密),若無具體事證,本分局將不予處理。

三、處理流程

  本分局「分局長信箱」係透過本系統(民意信箱系統)處理,本分局信箱收到民眾的陳情信件後,即由本分局第一組負責分派,再交由相關單位處理,相關單位收到後即刻儘速處理並回復處理情形(收件次日起,約6個工作天),如因案件複雜或需要函請分駐(派出)所、隊查明事實無法及時結案者,除依上述期間內回復外,至遲應在30日內辦理結案並再次回復,並提供陳情民眾查詢處理進度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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