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朝興派出所巡佐劉明錡、警員張龍義執行114年3月3日10至12時巡邏勤務,獲報社頭鄉社石路有民眾路倒,到場發現一名老婦精神不濟,無法說明個人資料,遂將她扶至路旁休息,提供礦泉水並耐心溝通,最後得知其姓名。警方以巡邏車護送其返家,向家屬說明情況。家屬感謝警方即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