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組織編制設有分局長、二位副分局長,下設5個組、2個分駐所及6個派出所、交通分隊、偵查隊、勤務中心及警備隊。
組織編制架構
- 行政:勤務規劃、警力配備、警察服制、設備標準、市容整理、廣告物管理、特定營業登記管理及一般行政協助推行事項。
- 秘書:文稿繕核、事務管理、機要文電處理、文書、研考、印信、出納及不屬於其他組事項、外聘人員管理。
- 主計:經費核銷審核。
- 法規:警政法規之研究、審查、整理、編纂、諮詢、宣導、講習及國家賠償事件處理事項。
- 公關:新聞發佈、大眾傳播媒體與民意機關、公眾社團之聯繫、新聞資料蒐集處理、公共關推展、為民服務及其他有關連絡事項。
- 督察:內外勤務督導考核、員警風紀維護、特種警衛及其他有關督察事項。
- 人事: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 訓練:警察教育訓練進修及警察學術倡導事項。
- 戶口:戶口查察之規劃推行及督導考核等事項。
- 後勤: 財產管理、廳舍管理及營繕、通訊及警察裝備管理事項。
- 外事:外僑管理、外國團體安全維護、涉外案件處理、歸國華僑及其他有關外事警察事項。
- 保安:保安警備措施規劃與督導、集會遊行許可秩序維護、戰時警察工作、協助軍事動員及其他有關保安警察事項。
- 民防義警:民防、義勇警察組訓與運用。
- 交通:交通告發單統計、管制、輸入、交通案件申訴、交通/勤務規劃.取締(清道專案)、酒駕、防飆、清道、取締砂石等專案勤(業)務、砂石車道路行駛申請(跨兩分局以上請向縣警察局交通隊申請)、道路使用申請、行政執行裁罰。
- 資訊:資訊業務處理事項、警政資訊系統規劃與發展、電腦軟硬體設施操作、電腦資訊管理與維護。
- 辦理業務:製作慰問函寄送住宅竊盜案被害人,並持續保持密切連繫積極偵辦,以取得被害人信任、廣泛宣導民眾防竊知識,加強民眾防竊觀念、落實執行家庭暴力案件,維護婦幼安全、加強肅槍、肅竊、肅毒等專案工作,維護社會治安,營造祥和安定的生活環境、落實受理民眾報案單一窗口工作,加強便民措施,增進警民關係。
- 勤務:警察勤務之指揮、調度管制、協調聯繫與最新治安狀況之控制、一一0報案管理及處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