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林分局偵查隊與刑事警察局偵八大隊偵六隊於112年3月15日共同偵破金姓韓籍男子為首之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以合法公司掩護非法行為,藏於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某商辦大樓設立博弈、洗錢機房,警方歷經數月布線追查,終將相關涉案人員查緝到案,詢後將韓籍共犯金、李、文、趙、申姓男子等16名嫌犯依賭博、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該犯罪集團利用近年臺韓人民關係友好,加上語言、文化差異,自認在臺犯罪不易遭查緝,遂在臺設立博弈、洗錢機房,並以合法公司名義為掩護,在韓國以「出國旅遊兼賺大錢」為號召招募韓籍幹部來臺管理機房,並在104人力銀行刊登廣告招聘熟悉韓文之臺灣員工11人,24小時輪班擔任轉帳機手,配合韓國博弈網站進行層層轉匯,藉此隱匿犯罪所得,專案人員見時機成熟後,由檢察官指揮並持拘票及搜索票,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八隊、第二分局、第三分局、苗栗縣警察局外事科等單位於112年1月中旬同步執行搜索拘提,在臺中市西區臺灣大道商辦大樓查獲博弈洗錢機房及公司租屋處,逮捕韓籍幹部李○豐、文○琥、趙○民及臺籍工作人員田○云等1男6女共10人,持續溯源後於112年3月14至15日將韓籍主謀金○璱、幹部申○載及臺籍工作人員王○瑄等4女共6人,前後共查扣電腦主機12臺、螢幕20臺、手機、現金新臺幣37萬餘元等不法物證,經初步統計,該網站自111年7月至112 年1月,帳戶出入金額折合新臺幣共83億餘元,並凍結該公司2個帳戶共計新臺幣100萬元。
員林分局分局長葉文啟表示,近年來臺灣國際觀光形象良好,歡迎外國人來臺合法觀光旅遊,對於合法守序者,不論是否本國人,警方會戮力維護社會安全,倘來臺從事不法行為,危害國家秩序與社會安全,警方將嚴正查緝,將不法人士繩之以法,以還給國人社會安定與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