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組織編制設有分局長、副分局長,下設5個組、2個分駐所及4個派出所、交通分隊、偵查隊、勤務中心及警備隊。
組織編制架構
- 辦理業務:祕書業務、公文管制業務、檔案管理、庶務、出納、會計、正俗行業(色情.電玩.環保)、公關、警友、警察志工、一般行政、勤務規劃。
- 辦理業務:政訓業務、員警為民服務及慰問工作、特種警衛勤業務、風紀、考核、人事、勤務督察業務、常年訓練業務。
- 辦理業務:各種聚眾活動與治安、交通、災害事件情資或案件之蒐集、陳報及狀況處置、各分駐(派出)所、組、隊組合警力運作之管制督導。
- 辦理業務:執行巡邏等警察勤務、臨時勤務派遣、解送人犯。
- 事故處理:主要以受傷 、死亡交通事故(車禍)為主。
- 處理範圍:溪湖鎮、埔鹽鄉、埔心鄉。
- 處理時間:24小時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