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馨生人)在經歷人生苦痛與困境的過程,需要你我的支持,犯保協會邀請您一路相伴,與馨生人同心同行。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為財團法人組織,係公益團體,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9條規定由法務部於88年捐助設立,受法務部之指揮監督。
有鑑於犯罪被害事件發生後,犯罪被害人及其遺(家)屬將面臨包括司法訴訟、生活失序及心理創傷等問題,主要提供以下服務措施:
一、法律訴訟補償服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撰寫法律文件、律師訴訟代理服務及協助被害人向政府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等。
二、急難救助保護服務:案件發生後,被害人的殯葬費用、緊急經濟或居住需求提供協助。
三、家庭關懷重建服務:
(一)家庭關懷:保護志工長期訪視關懷聯繫,瞭解需要。
(二)生活扶助:對於經濟弱勢的被害人家庭,提供金錢或物資上的資助。
(三)勞動促進:對於有就業需求的被害人,協助媒合工作機會或安排職業訓練。
(四)助學服務:被害人在學子女,協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提供獎助學金或安排學習輔導課程。
四、身心照護輔導服務:
(一)醫護服務:對於重傷被害人的醫療及照護需求,除提供補助外,協助透過社會資源取得輔具或照護物資。
(二)諮商輔導:被害人的心理創傷,透過心理師提供諮商輔導服務。
其保護對象主要為:
一、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之遺屬或重傷者之家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及兄弟姊妹。
二、因犯罪行為被害而受重傷者、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第2款所稱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及依同法第30條第2項各款規定所列之被害人本人。
三、前2款受保護人之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及實際照顧其生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