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警察隊單位簡介
少年隊主要任務在於與學校橫向聯繫,防止不良幫派組織侵入校園、偵查青少年犯罪案件、維護校園安全工作、查處輔導中途輟學學生,對非行青少年確實掌握在校相關動態及生活狀況,必要時施以青少年輔導等工作,並與教育、社政、少年輔導委員會、少年法院少年保護官、民間公益團體、志工及學者專家等資源網絡共同協助處理青少年問題及提供多元輔導措施。
彰化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受理個案輔導規定
申請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凡設籍並居住本縣12歲以上,未滿18歲,經常逃學、逃家在外遊蕩、失學、失業或不務正業、反抗家庭、學校及社會秩序、參加不良幫派有滋事之虞、孤苦無依,無家可歸在外流浪或其他行為偏差,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難以管教之少年。
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申請方式
由個案之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或轉介機構(學校、機關、社福團體)提出申請,並填寫個案輔導同意書,轉介機構另加填轉介單。
申請時間
週一至週五(除例假日)上午9時至17時。
個案輔導方式、次數、地點
終止輔導
因故須終止輔導時,應於 2 星期前和少輔會聯絡。(電話 751-6353)
本規定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