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詐騙種類多元,詐騙車手有年輕化的趨勢,少年國、高中畢業後的暑假,多半會開始打工,但卻因為缺乏正確的法治觀念,不小心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對象,而從事詐騙車手或是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糊里糊塗得成為詐騙集團的一員,最終導致難以挽回的傷害。
擔任詐欺車手除原本犯刑法詐欺、洗錢罪外,還牽涉以下法條:
👉民法第184條:「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拿人家多少賠人家多少)
👉民法第187條:「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爸媽要連帶賠償損失金額)
👉民法第273條:「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請求全部之給付」(若查無首謀或其他共犯,需獨自賠償被害人所有損失)
車手於詐騙集團中,階層最低,酬勞分配最少,卻得負擔最高風險,同學千萬不能貪圖蠅頭小利,而葬送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