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主任委員由縣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副縣長擔任;派監委員分別就社會處、教育處、衛生局(含毒防中心)、警察局、民政處、勞工處、校外會等首長擔任;遴聘委員為社會工作、醫護、心理、特殊教育或其他與少年輔導工作相關知識或經驗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及機構代表、少年法庭庭長或主任調查保護官、少年代表擔任之。
本會置執行長一人,由本府秘書長兼任;副執行長四人,由本府社會處、教育處、衛生局及警察局等四機關之副局長兼任。
本會依實際業務需求分設行政組及輔導組,各組分別由少年警察隊隊長兼任行政組組長及少輔督導兼任輔導組組長。
本會專職人員為約聘少輔督導 1 名、約聘少年輔導員 8 名,合計 9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