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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無價,拒絕酒駕
1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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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啦! 行事曆上是否也排滿了尾牙與聚餐行程呢~別讓「進法院」也加入行事曆哦!

年底許多聚餐場合都會喝酒助興,一不小心喝過了頭可能就會惹禍上身哦!酒精會讓人判斷力下降,以為哇嘸醉~哇嘸醉~嘸醉~但其實已經快要撞上去啦!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初犯)若經檢測吐氣酒精濃度達0.15mg/L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則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並吊扣其駕照1~2年。車上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吊扣駕照2~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酒後駕車代價真是慘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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