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伸港分駐所警員林瑋淇、吳麗羚2人於本(10)月14日執行0至2時巡邏勤務,接獲所長鐘健行通知有位民眾在臉書「伸港小鎮」PO文稱其小孩腳踏車遺失,希望社團網友幫忙尋找。
員警獲報後立即主動連繫PO文民眾,提供腳踏車正確的遺失時間、地點及特徵,即趕赴現場附近徹夜尋找,並同時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於0時42分在伸港郵局前空地停車格尋獲,經比對與民眾遺失的腳踏車特徵相符,隨即聯繫該民前來伸港郵局確認,證實該輛腳踏車為其小孩所遺失無誤。
警方發揮同理心,以鍥而不捨的精神,於短時間內幫助尋回腳踏車,處事主動積極,辦案效率迅速,深受民眾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