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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交流留言板

  •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但若發現所發布文章涉有政治性言論、 漫罵叫陣、色情、不當言論及未經證實之內容,本局保有刪除的權利,敬請諒察。
  • 有關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 【局長信箱】 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行政院及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辦理。
  • 若您遇到緊急事故請直接撥打110、婦幼保護請打113或04-7516198,將有專人為您處理。
  • 有關交通號誌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 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 反映。
留言序號:

1150821-001

主題:

逆向行駛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21 09:13:55

留言人:

喔是喔

留言內容:

溪州允強前方路口對向有很多住戶or外送員騎乘機車貪圖方便都直接逆向 麻煩加強取締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您的問題,本分局已責由溪州分駐所及相關單位加強取締該路段交通違規。 感謝您對交通事項之關心,順頌平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20-001

主題:

乘客多投錢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20 10:33:29

留言人:

一般民眾

留言內容:

請問若搭乘公車而乘客詢問司機價格,而司機不小心講錯價格,但乘客已經投進去錢桶而司機有告知講錯,乘客表示沒關係,是否屬於民事問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好有關你提問題建請依客運公司規定辦理

留言序號:

1150818-001

主題:

檢舉吸食販賣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18 20:30:21

留言人:

檢舉人

留言內容:

我看過朋友的朋友有在吸食和販賣雖然沒證據能證明但是曾看過曾了解他他住溪州文化雅築叫小貞(李明貞)帶一個小孩還有跟一個開白色車子殘障人士叫阿富(蕭智富)一起的你們私下查或查他們周邊一定會有線索的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本留言板屬公開討論性質,僅提供民眾意見發表,凡對警政有建言、法令或行政權益有疑義,皆歡迎縣民踴躍參與;有關個案檢舉、陳情案件,若需要答復請以真實姓名至【局長信箱】投書,本局責成專人列管追蹤處理,並依本局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規定以最速件辦理。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北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16-003

主題:

為什麼提交檢舉一值沒有收到驗證信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16 12:36:33

留言人:

粘孝勤

留言內容:

8/15 11點多送出檢舉信,遲遲沒有收到驗證信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8/15 11點多送出檢舉信,遲遲沒有收到驗證信,請問你交道何分局我好請回覆

留言序號:

1150816-002

主題:

交通違規檢舉疑問

回覆次數:1
最後發表:

2026-08-16 09:28:22

留言人:

張先生

留言內容:

同一台汽車或機車,同一個地點多項違規,例如: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闖紅燈,3項違規,那在交通違規檢舉網站上勾選違規項目時,是一次勾選3項都會舉發,還是要分3次檢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你所說同一台汽車或機車,同一個地點多項違規,例如: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闖紅燈,3項違規,那在交通違規檢舉網站上勾選違規項目時,是一次勾選3項都會舉發,還是要分3次檢舉,獨立行維就可告發

留言序號:

1150816-001

主題:

路霸、長期佔用公用道路

回覆次數:4
最後發表:

2026-08-16 09:08:52

留言人:

員林市民

留言內容:

位於大同路一段236巷11號門口,長期於道路公共空間擺放大量花盆、植栽,並設置層架及水泥塊等物品,用以放置花盆及相關植栽,明顯占用道路及公共通行空間。 上述物品長期固定擺放,已非單純臨時放置,造成公共道路空間遭私人使用之情形,彷彿將道路當作私人陽台或後花園使用,不僅影響道路整體環境與市容,也可能造成行人、車輛通行及公共安全上的疑慮。 懇請相關單位派員至現場查勘,確認是否涉及占用道路或公共設施用地,並依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若屬違規占用,也請要求限期改善及移除,以維護公共道路使用權益。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是可開的只兩個獨立行為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員林市民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應,已由本分局儘速了解處理中。順祝平安快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至彰化縣警察局民意信箱陳述『員林市大同路1段236巷11號於道路公共空間擺放大量花盆、植栽』等情,本分局於115年8月27日派員前往查處,違規占用道路屬實,業依規定張貼限期清除通知書,限7日內移除,本分局將於9月3日複查,逾時未自行清除者擬統案彙整函請彰化縣員林市清潔隊擇日強制執行。本案聯絡人: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第五組警務員張懷之,聯絡電話:04-8358611。

留言序號:

1150815-001

主題:

路口紅燈是否需要停等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8-15 16:14:34

留言人:

張義

留言內容:

115年8月15日下午我行經曉陽路左轉中山路二段在南校街口遇紅燈停等,後方車輛按鳴喇叭強迫要求我繼續行駛,因我是外地人,請問該路口是可以繼續行駛不受燈號管制的嗎?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路口紅燈是否需要停等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一、經查該路口屬於可以「多岔路口連動號誌」設計,當從曉陽路綠燈左轉時,屬於「已進入路口內」的車流,此時南校街口的紅燈,為禁止中山路與南校街方向的車輛駛入,並非用來管制已經在路口內左轉的車輛。 二、由於該處地面上並未劃設停止線,亦無機車待轉區標線,代表該處非屬停等點,因此,請在確認安全情況下,駛離路口即可。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紅燈依定要停等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留言序號:

1150814-001

主題:

號誌很奇怪

回覆次數:2
最後發表:

2026-08-14 09:19:40

留言人:

賴秀慧

留言內容:

我行經員林大道一段要轉往中山路去大全聯,但號誌很奇怪沒有左轉的燈號?只同時出現直行和右轉燈號,請問我會知道直行就是可以左轉嗎⬅️不然就⬅️⬆️➡️一起出現,怎麼是⬆️➡️出現我沒走,想說後面一直聽到喇叭聲音,原來是我有問題🤨拜託是號誌有錯誤吧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交通號誌、標線業務自112年1月1日起,本局已正式移交彰化縣政府交通處,如有交通號誌設置、調整及維修等問題,可透過彰化縣政府全天候為民服務專線04-7531999,或彰化縣政府民意信箱反映。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員林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13-001

主題:

違停檢舉

回覆次數:4
最後發表:

2026-08-13 19:36:52

留言人:

陳秉弘

留言內容:

近期和美愛民路63號前 晚間經常有機車整排違停影響用路人安全 前陣子有警員開單所以一陣子都沒有機車違停 但近期一兩周又開始有違停的情況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秉弘君您好: 有關您反映和美鎮愛民路63號前違規停車影響交通等情事,經本分局派員查處,違規停車情形已依規定舉發,並加強停車秩序整理;若您發現有交通違規情形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將派遣員警立即到場處理。 感謝您的寶貴意見及對交通執法之關心,特致謝忱。 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第五組 聯絡人員:警員李芮嘉,連絡電話:04-7570913。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陳秉弘君您好: 臺端在彰化縣警察局「警民交流留言板」的反映,已由本分局儘速瞭解處理中。 順祝平安快樂 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敬啟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和美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留言序號:

1150811-001

主題:

待轉與禁行機車

回覆次數:3
最後發表:

2026-08-11 22:04:38

留言人:

Yan Zi Ting

留言內容:

您好,請問金馬東路左轉彰興路一段往大肚橋方向機車是可以直接左轉嗎(前段路有禁行機車但下個路口就沒有也沒有代轉格代轉牌)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  臺端反映「彰化市金馬東路左轉彰興路1段左轉問題案」,經本分局查處後,茲答復如下: 依據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機車行經路口是否須「兩段式左轉」,主要依據現場的標誌與標線判定。經查該路口可以直接左轉,騎行方式及措施如下: 1.進入該路段之路口,路口處地面無劃設「禁行機車」字樣。 2.請提前於30公尺前變換至內側左轉專用車道並開啟左轉方向燈。 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承蒙關心警政,敬致謝忱。 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公共關係科

回覆內容:

您好:感謝您提供的訊息,有關您的問題,本局將請彰化分局儘速了解及回覆您。 彰化縣警察局關心您,並祝平安快樂!

回覆單位:

彰化縣警察局-第一組

回覆內容:

您好:有關臺端於「警民交流留言板」反映之情事,目前已由彰化分局立即了解中,俟調查後再予以回覆。承辦單位: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第一組。承辦人:巡佐 陳岳昆。聯絡電話:04-72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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