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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警掃黑 威力掃蕩幫派
1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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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因COVID-19疫情減緩,疫情警戒標準降至第二級,相關措施也逐漸鬆綁,除了持續傾力協助防疫相關事務外,也立即由刑事警察大隊等單位,將掃黑、肅槍、緝毒及暴力防制列為重點查緝工作,有效防止幫派分子不法行徑,貫徹「幫派零容忍」堅定立場,本次彰化縣警察局共檢肅治平目標2名及相關成員共12名到案,並查扣現金共新臺幣(以下同)24萬1,000元、賓士轎車2台、被害人本票、槍枝零組件一批及棍棒等證物,有效嚇阻幫派犯罪。

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先於110年8月25日由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鄭積揚指揮,兵分多路檢肅拘提治平目標竹聯幫南郡會成員林○○等7人到案;本案林嫌藉「竹聯幫南郡會創會長」名義,吸收多位幫派成員,在本縣田中及社頭地區,多次率眾持棍棒施以暴力、強佔及恐嚇取財等不法犯罪以展幫派威信,本案被害人所經營之機械公司,因向地下錢莊借貸資金周轉,林嫌得知後,覬覦該機械公司獲利豐厚,認為有利可圖,要求強索入股,並率眾持鋁棒、棍棒將被害人圍毆成傷及強佔公司經營權,牟取不法利益共約339萬元;另林嫌又於107年間以女性友人入住本縣某汽車旅館,遭受該旅館員工驚嚇騷擾為由,率眾持棍棒毆打該旅館員工成傷,竟又要求該旅館負責人及員工支付賠償金共36萬元予林嫌;案經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長時間蒐證,於8月25日7時許同步執行拘提、搜索,兵分8路,動員警力41名,現場搜索扣案證物計有:現金18萬6,000元、本票及帳冊等證物,全案將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傷害、恐嚇取財等案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另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會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10年8月30日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劉文賓指揮,共同拘提治平目標竹聯幫臺中分會陳○○等5人到案,陳嫌自109年9月下旬起,率成員以替人處理債務為由,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犯行;本案被害人因生意週轉不靈在外積欠債務,陳嫌向被害人佯稱,可幫被害人處理所欠百萬債務,致被害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後被害人發現遭騙約嫌犯等人見面欲討錢回來,陳嫌等人又出言恫嚇被害人,本次經拘提陳嫌等人到案,查扣現金5萬5,000元、賓士轎車2台、被害人本票及槍枝零組件一批等證物相關證物,全案將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及詐欺等罪移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彰化縣警察局表示「治安無疫期,掃黑不打烊」,雖然疫情仍未降級,但治安絕沒有假期,將持續針對幫派分子及不法行業持續掃蕩,不論犯嫌在幫派中地位為何,犯下危害社會治安的案件就是檢肅對象,幕後首惡或核心幹部都是追擊重點,一個一個抓出來嚴辦,持續澈底瓦解幫派組合,有效淨化本轄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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