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交通警察隊
主旨:汽車未停讓行人致傷提高裁罰 輕傷最高罰3萬、重傷3.6萬
汽車未停讓行人2023年加重罰則之後,2024年行人死傷減少2.8%,但行人死亡案件中,約20%是因為「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提高致人受傷者罰鍰級距,致人輕傷者最高挨罰3萬元,致人重傷比照致人死亡者,一律開罰3萬6000元,是該法最高罰鍰額度,預計6月底以前上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未停讓行人罰則2023年6月修正施行後,2024年行人死傷1萬7162人,比前一年減少498人,其中死亡從380人減少至366人。但行人死亡件數中,83人因「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先行」而釀憾事,約占行人死亡件數2成,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未依規定停讓行人。
道交處罰條例第44條第4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死傷,可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照。
至於詳細裁罰金額,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規定,致人死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3種情節,並依駕駛人「於期限內」、「逾越應到案期限30日內」、「逾越應到案期限30日以上60日以內」、「逾越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繳納或到案聽候裁決,分成4種情境,排列組合裁罰金額。
不過,交通部為提升汽車駕駛人停讓行人觀念,減少行人事故發生,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環境,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道交處罰條例許可的罰鍰額度,提高駕駛人裁罰金額,並應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現行規定是,輕傷依據4種情境,分別開罰7200元、8000元、9500元、1萬2000元;預告修正則提高為1萬8000元、2萬元、2萬4000元、3萬元。致人重傷者,原本開罰1萬8000元、2萬元、2萬4000元、3萬元;預告修正則一律提高至3萬6000元;致人死亡者,則維持一律開罰3萬6000元,是該法罰鍰最高額度。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5032957